青海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47%,是我国称为“省”的省级行政区域中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其中世居少数民族有5个,分别是:藏族、回族、蒙古族、土族、撒拉族。在这5个少数民族中,信仰伊斯兰教的是回族和撒拉族。青海省总人口大数是570万人,其中回族约85万人,撒拉族约12万人。即青海穆斯林人口约97万人。
感赞安拉!
让我们生活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太平盛世、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园,不仅支持了我们信仰的权利, 而且还给予了我们安全的保障。
伊斯兰教从阿拉伯国家传入中国的历史原因错综复杂 ,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搞清楚的 ,历代包括发展到现在的伊斯兰宗教精英们,依然未能领略到它真正的含义 与伊斯兰的伟大所在 ,千百年来,始终纠缠在细枝末叶之上 。纵观各门各派 ,主题思想坚定明确 ,他们都是坚定奉行 “俩依俩海、印兰拉乎,穆罕默德勒苏龙拉嗨!"就是对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与历史原因造成的环境下产生的遵行与修行的分歧上无法释怀,不知道怎样去妥协 、理解、团结、共进,更不知道唇亡齿寒的重要性。嘴唇和牙齿同长在一张脸上 ,但它们相互所经受的风寒不一样 ,并且各自承担的责任也不一样 ;如果说互争己长,嘴唇说 我不保护牙齿了,牙齿就想办法咬毁嘴唇 ;大家可以幻想一下 ,没有嘴唇的牙齿是什么样子 ?
因此 ,由于人们思想的智商不一样 ,领悟不一样,有很多的话在这无法用文字来表述,避免进一步的体内分化。所以只能隔靴搔痒 ,使穆斯林兄弟姐妹们稍有领悟,履行真主:"你们统统要抓住真主的绳索,不要分裂″(古兰经3:103)之宗旨,贯彻“ 那些分裂宗教而自成派系的人们,你们对他们不负什么责任, 他们的失误只归于真主, 以后将他们所做的宣告给他们”(古兰经6:159)之精神。
东关大寺聚礼日(一) 基本情况
伊斯兰教从七世纪中叶开始,由丝绸之路和香料之道传入中国的同时也传入青海。我省的伊斯兰教在传播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派别,具有传播广泛、信徒众多等特点。
我省伊斯兰教主要分布在西宁市及所属的大通县和湟中县,东部农业区的海东各县,海北州的门源县,黄南州的同仁县和尖扎县,海南州的贵德县,海西州的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等地。
主要教派有伊赫瓦尼、格底目、赛莱费耶三大教派和哲赫林耶、嘎底林耶、虎夫耶、库布林四大门宦。截止目前,全省91万穆斯林中,伊赫瓦尼信徒约有53万;格底目信徒约有10万人;赛莱费耶信徒约有5000人;虎夫耶门宦信徒约有10万人,哲赫林耶门宦信徒约有8500人,嘎底林耶门宦信徒约有8000人,库布林耶门宦信徒约有3000人。
解放初期,全省有清真寺714座,伊斯兰教宗教人员822人;1958年有清真寺932座,宗教人员1746人。据1996年统计,全省有清真寺1356座,伊斯兰教宗教人员2280人,经政府批准开放的拱北有3座。
西宁市东关清真大寺在全省影响较大,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循化县街子清真寺,在我省伊斯兰教中也有一定的影响。平安县洪水泉清真寺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古老、风格独特,文物价值较高。
(二) 主要工作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伊斯兰教事务的管理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伊斯兰教界广泛开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的“四个维护”教育,重视对宗教人员的培养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二、在全省伊斯兰教界广泛开展“双五好”评比活动。
“双五好”评比活动的主要内容是:1、五好清真寺:民主管理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政策好,坚持团结开寺好,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好;2、五好阿訇: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宗教操守好,维护团结好,服务群众好。通过各级伊协组织,把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员在内的广大伊斯兰教界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统战、宗教部门与伊协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双五好”评比活动的健康开展。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有机地融入“双五好”评比活动之中,充分利用“瓦尔滋”演讲比赛,《古兰经》朗诵比赛等有益的教务活动,让教职人员经常向群众讲政策、讲法规、讲团结、讲奉献,把与穆斯林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清真寺,建设成为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宗教知识的讲坛。涌现出了一大批“五好清真寺”和“五好阿訇”,得到了各级统战、宗教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有的清真寺还被评为全国百座模范清真寺,受到国家宗教局的表彰。
第三、加强爱国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保证伊斯兰教工作正常开展。
在加强爱国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通过办阿訇培训班、选送中青年阿訇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学习、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开展“瓦尔兹”演讲、《古兰经》朗诵比赛等有益的活动,对广大教职人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政策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水平。二是积极协助爱国宗教团体搞好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1981年9月成立了青海省伊斯兰教协会,并在穆斯林居聚的有关州(地、市)、县(区)成立了11个伊斯兰教协会。把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宗教学识,作风正派的爱国教职人员特别是中青年爱国教职人员充实到各级伊协的领导班子中,保证我省爱国宗教界后继有人;三是加强省伊斯兰教经学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四是积极开展各种对外交流活动,选派我省阿訇到埃及、沙特等国参加伊麻目培训班等等,进行高层次的交流活动,促进了他们的成长。
第四、坚持团结开寺原则,处理教派纠纷。
恢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来,教派矛盾和纠纷一度曾显得十分突出。如何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成为我省伊斯兰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省委及时做出了团结开寺的正确决策,各级统战、宗教部门在全省伊斯兰教界进行广泛宣传,在处理教派矛盾和纠纷时坚持团结开寺原则不动摇,妥善地处理和解决了各种教派矛盾和内部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民族团结。
第五、坚决贯彻朝觐政策,认真搞好朝觐服务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1982年国务院批准“自费探亲朝觐”,1985年批准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自费朝现”,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朝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我省各级宗教部门和伊斯兰教协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朝觐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搞好朝觐组织服务工作,为赴沙特朝觐的穆斯林群众审办护照、代办签证、订购机票、兑换外汇等等,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使其圆满完成朝觐功课,实现了他们毕生的心愿。
1.渊源与在青海的传播
1.1 渊源
伊斯兰教是世界性宗教之一。伊斯兰,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顺从”、“和平”。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称为“穆斯林”,意为“顺从者”。
伊斯兰教是阿拉伯人穆罕默德于公元610年创立的。伊斯兰教创立后,很快由阿拉伯地区单一民族的宗教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多民族信仰的宗教。
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古兰经》。它是在穆罕默德23年的传教过程中陆续宣布的,是伊斯兰教教义的最高纲领,是伊斯兰教法的源泉和立法的根本原则。
圣训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教经典,是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许的圣门弟子言行的汇集。它是伊斯兰教教义和创制教法的重要源泉和根据之一。
伊斯兰教在中国旧称天方教、清真教、回教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期,史学界一般认为在7世纪50年代,即唐永徽年间。这一时期,曾有不少阿拉伯、波斯等国的伊斯兰教信徒定居中国。
青海是陆上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两条大动脉的交汇处。辽阔的天然牧场,丰腴的待垦土地,成为滋生涵养众多民族的发祥地,也是伊斯兰教传播较早的地区之一。其早期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阿拉伯、波斯等伊斯兰教国籍的兵员退伍后留青藏高原安家定居实现的。据史料记载,当时亚洲地区先后崛起了大唐、吐蕃、大食三大强国,他们围绕中国西部、中亚东部展开了扩大疆域的角逐。有的穆斯林在青海地区定居下来,成家立业,繁衍子孙。同时,由于战事频仍,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时通时断,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商人长期滞留青海等地,为了生计,置产成家,成为当地居民。以上人员在青海的扎根,就是伊斯兰教在青海的扎根,他们及其后裔,经过定居、成家,成为青海地区早期的伊斯兰教信徒。
1.2 传播
五代、宋朝时期,伊斯兰教在青海有了进一步发展,最早入居青海的伊斯兰教信徒的后裔人数有了增加,又有新的伊斯兰教信徒定居青海。
13世纪初,蒙古汗国首领成吉思汗率大军西征,先后征服了中亚各国,并将各国军队和青壮年组成“回回军”,连同回回工匠分配给他的后妃和儿子,或由成吉思汗亲自统领,有的“回回军”随成吉思汗之子所统领的蒙古军继续西征南讨,有的随成吉思汗东进,随同蒙古军进行灭夏、征金、打南宋的战争。每征服一地,即派“回回军”驻防,上马战斗,下马耕牧。蒙古统治集团统一中国后,对各地驻军采取“随地入社”的政策,将各地驻防的“回回军”就地编社,或五十户、或一百户为一社,原地定居,故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说。
元代入居青海的伊斯兰教徒,远远超过了唐、五代、宋时入居的数目。
明朝时期,伊斯兰教已由外来宗教转化为本土宗教。青海穆斯林人数又有新的增加,除了穆斯林本身家庭人口的繁衍生息外,还有人口的迁徙与改信伊斯兰教,由内地迁徙的穆斯林移民及大批信仰或改信伊斯兰教的蒙古部落和维吾尔人先后移牧青海。青海各穆斯林民族回族、撒拉族、保安族相继形成,伊斯兰教也由外来宗教转化为本土宗教。在各穆斯林民族中相继涌现出一批宗教学者。青海回族中先后涌现出奴尔阿訇、李定寰阿訇等全国闻名的学者,在撒拉族中收藏有珍贵的经典,并拥有一批高水平的讲经人。奴尔阿訇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率800名教徒前往新疆传播伊斯兰教,后在哈密去世,葬于庙尔沟地区,被当地伊斯兰教信徒誉为“穆罕默德圣者的优越后代,在世界上建树伟大伊斯兰事业的奴尔阿訇”,其坟与墓碑至今保存完好。李定寰品德高尚,学识渊博,精通经典学理,曾被许多地方请去讲经传教,得到各地教众高度评价。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前,伊斯兰教在青海处于稳定发展时期,除穆斯林人口自然增长外,有一些外地穆斯林移居青海,其中,清初甘肃回民米喇印、丁国栋反清失败后大批回民逃入青海。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凉州(今甘肃省武威市)等地回民移居青海,逃荒、经商定居青海等。还有一些土族、汉族改信了伊斯兰教。这一时期也是伊斯兰教各种教派传入青海的重要时期。元、明朝,伊斯兰教派在青海已有传播,主要是在阿訇等宗教人士中传播,对群众影响不大。从明末到清康熙时期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曾先后三次到青海传播苏非主义,雍正、乾隆年间马来迟、马明心先后在青海传播各自的教派。从此,伊斯兰教各教派都在青海穆斯林中有了传播。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到清朝末年,青海伊斯兰教处于多灾难时期。这一时期,由于青海伊斯兰教内教派之间的争斗表面化,发展到械斗,清政府支持一派,压制一派,扩大矛盾,以削弱双方力量,进而乘机进行镇压,先后爆发了清乾隆四十六年、四十九年、清同治年间、清光绪年间河湟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大规模反清武装斗争,遭到清政府残酷镇压,极大地削弱了伊斯兰教在青海的发展。这一时期,居住在同仁地区的保安族,举族迁往今甘肃省积石山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也是青海穆斯林人数锐减的一个原因。
民国年间青海的统治权一直掌握在马麒、马麟、马步芳家族手中,由于其信仰伊斯兰教,对伊斯兰教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关注,支持修建清真寺,推行伊赫瓦尼教派,给各地清真寺派阿訇,支持成立青海回教促进会等等,便使青海伊斯兰教得以振兴、恢复和发展。一些外地穆斯林商人、学经人先后定居于青海,有一些非穆斯林民族群众改信了伊斯兰教。
新中国成立后,青海穆斯林群众和其他宗教信徒一样,政治上翻了身,成了国家主人;经济生活上有了保障,安居乐业;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各级组织,严格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各族穆斯林的宗教信仰、生活习俗受到了保护和尊重;清真寺、道堂、拱北等宗教活动场所受到了保护,宗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生活困难者给以补助;尊重穆斯林的节日活动,对特需用品提供方便,机关干部中的穆斯林享受休假的权利;对伊斯兰教内部各派的宗教活动,坚持“各信各教,各行其事,互相尊重”的原则。广大穆斯林群众切实过上了正常的宗教生活,真正享受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立了省、州(行署、市)、县伊斯兰教协会,创办了省伊斯兰教经学院,举办了阿訇进修班。各清真寺都成立了寺管会组织,引导宗教人士团结开寺,以寺养寺,减轻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不仅使群众过上了正常宗教生活,而且逐步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把爱国与爱教统一起来,自主办教,从而使伊斯兰教的活动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相适应的道路。由于党和政府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各宗教一视同仁,一律平等,信教群众生活安定,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青海穆斯林人数发展很快,由建国初期的26万人,发展到90万人。
2、 宗教活动场所
2.1 清真寺
中国伊斯兰教的主要宗教活动场所现在统称为清真寺,并按地名和礼拜场所的大小而冠名。如西宁东关清真大寺、循化街子清真大寺等名称,以示区别。
清真寺的称谓是从明代后期开始的,唐代被人们称为“礼堂”,宋代被称为“祀堂”或“礼拜堂”,元、明时期寺院的称谓开始多样化,有正教寺、真教寺、清教寺、净觉寺、怀圣寺、回回寺、回教堂、礼拜寺等不同称谓。从明代中期开始,逐步趋于统一,以阿拉伯文“麦斯吉德”的意译“礼拜的场所”而称之为“礼拜寺”。到了明代后期,一批精通阿拉伯文和汉文的穆斯林学者,在他们的汉文译著中借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清真”一词所包含的“纯洁质朴”的含义,对“清真”作了新的解释,赋予“清则净,真则不杂,净而不杂,就是清真”的内涵,使之成为中国伊斯兰教文化的专用名词,诸如清真教、清真言、清真寺、清真食品等。清真寺的主要职能是:礼拜诵经、传播教义、执行教法、兴办实事等。
新中国成立后,伊斯兰教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宗教封建特权被逐步废除,广大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受到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保护。各寺院互不隶属,团结开寺,分别受到当地村、乡、镇、区政府的领导。寺院内部由正副教长(或称伊玛目,或称开学阿訇)主持教务,招收若干满拉(学生),教授伊斯兰教经典;设立包括开学阿訇在内的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由正副主任各1人,委员若干人组成,集体负责寺院财产管理、寺院后勤以及选聘开学阿訇、自养等社会事务。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群众民主推荐,政府批准。开学阿訇由群众推选,民主管理委员会同意,报经当地乡、区政府或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准后,凭伊斯兰教协会颁发的阿訇合格证开学,使寺院管理走上了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
2.2 拱北
临夏大拱北拱北,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圆房顶建筑”。盛行于阿拉伯、波斯及中亚地区的伊斯兰教建筑形式,后专指伊斯兰教苏非派为其筛赫、圣裔、先贤修建的坟墓陵园。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中国穆斯林对伊斯兰教著名传教士、学者、官员等先贤也修建拱北,以区别于一般坟墓,表示对先贤的尊崇。伊斯兰教苏非派传入中国后,在西北地区回、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中逐渐形成四大门宦,这些门宦及其分支的“教主”或“老人家”无常(是回族经堂用语,意即去世)后,信徒在他们的墓地或修道处修建拱北,其建筑形式与明清时期的中国传统建筑相融合,除墓庐多用阿拉伯建筑圆拱墓盖形式外,附设的礼拜殿、坐静室、诵经堂和居室等多为中国庭院式建筑。近现代以来,在比较有名的拱北中,大多在墓庐上修建有六角形或八角形重檐塔楼,雕梁画栋,蔚为壮观。拱北不仅是教众拜谒道祖之地,也是各门宦传教、管理教坊、举行重大宗教活动的中心。拱北的教务,一般都由墓主的继承人或亲属、“出家人”主持管理。一般设有拱北管理机构,仅由专人负责接待教民,组织宗教活动,保护陵墓。
青海省内伊斯兰教四大门宦都有拱北,主要分布在西宁、大通、民和、化隆、循化、平安、湟中、门源、祁连等地区。1980年以后,随着寺院的开放和宗教活动的恢复,各门宦的信众也开始公开到拱北进行宗教活动。现在,全省有大小拱北81处,大部分相对独立,有管理组织,管委会比较健全,都有固定主持人,有些还有常住人员,他们平时负责守护拱北财产,接待来人,在举行宗教活动期间协助主持人安排活动。
3. 教派
伊斯兰教的派别,基本上是由阿拉伯、波斯或中亚地区传入或受其影响而产生的,各派之间在教理、教法上并没有明显的不同。在青海,无论三大教派,还是四大门宦,虽在语言和某些习俗上存在什叶派的痕迹,但并不存在什叶派,都属于伊斯兰教主要教派逊尼派中的哈乃斐学派。
(一)格底目
格底目,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遵古”,故又称“遵古派”,普遍称为“老教”。在唐、宋、元、明朝代,全国没有格底目的称谓。只是到了清朝各种教派传入后,才把早期传入的伊斯兰教冠以“格底目”之名,以与其他教派相区别。底目在教义上属逊尼派,恪守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和五项功课,因袭宗教传统与习俗,严格遵守老教规,反对标新立异,但也不干涉其他教派的做法,对其他教派和门宦持宽容及调和持中的态度。格底目教众经常把阿訇请到家里念平安经、知感经,进行纪念亡人的活动,经念完后给阿訇送“海底耶”(阿拉伯语音译,意为“赠品”,即施散财物。);病人临终前,要为他举行念“讨白”(阿拉语音译,意为“忏悔赎罪”。)仪式;在丧葬仪式上,主张以《古兰经》转“伊司戛推”(指穆斯林葬礼中替亡人赎罪的仪式。);送亡人时穿白戴孝;殁后头七、二十七、四十天、百天、周年、三年,都要宰牲、搭救亡人;在礼拜上,主张礼“副功拜”;在穆罕默德诞生日要作圣纪等。
(二)伊赫瓦尼
伊赫瓦尼,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遵行经训的人们。主张“凭经立教”,“遵经革俗”,故又称“遵经派”。由于该派是在伊斯兰教瓦哈比耶派教义影响下创立的,带有革新色彩,创立较晚,又被称为“新兴教”、“新教”。
伊赫瓦尼的创建者是东乡族马万福(1849-1934),经名奴海,因出生地在今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果园村,又名马果园,后尊称为果园哈吉。少年时代在东乡北庄清真寺学习阿拉伯文,攻读经典,对阿拉伯文、波斯文经典有较深造诣,成为北庄清真寺年轻阿訇,是虎非耶派北庄门宦的尊信者。1888年前往阿拉伯麦加朝觐,在麦加与瓦哈比耶派的传教士进行了学术交流。1892年回国后,与河州一些阿訇、哈吉共10人结为兄弟,组成一派,公开宣布退出虎非耶北庄门宦。提出了“遵经革俗”的主张,即“果园10条”:1.不聚众共同念《古兰经》,一人念,大家听;2.不高声赞圣;3.不多念“都哇”(阿拉伯语音译,意为祈祷。);4.不朝拜拱北;5.不请阿訇聚众做“讨白”;6.不纪念亡人的忌日;7.不用《古兰经》给亡人转“伊司戛推”;8.强调天命功课,不鼓励举行五功以外的副功;9.处理教法问题以易行为原则;10.不能请人代念《古兰经》。由于10条主张针对性很强,引起各门宦的反对,被地方官吏、华寺门宦教徒马安良下令禁止。马万福在河州难以立足,从1908年开始,先后到陕西、新疆传播伊赫瓦尼。1916年新疆督军杨增新以传播新教引起事端为由,予以逮捕,押解甘肃途中被甘边宁海镇守使兼蒙番宣慰使的马麒截回青海。马万福在马麒和马麟的支持下,大力传播伊赫瓦尼。
马麒根据推行伊赫瓦尼教派的需要,将西宁东关清真大寺改为“海乙寺”,成为全省的中心大寺,管辖全省清真寺,并由西宁东关清真大寺为全省各寺培养和输送阿訇。
马万福在马麒、马步芳父子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下,先后在青海培养了马祥臣(又名尕阿訇)、马顺天、马云、尕张八、马大师傅、大八哥、尕循化、尕白庄、老阿林、马禄等10大阿訇,使伊赫瓦尼在河湟地区牢固地扎下了根,他还先后到化隆群科、湟中上五庄邦巴、鲁沙尔等地的清真寺开学讲经。万福在传播伊赫瓦尼的过程中,吸收各地本派阿訇的建议,逐步完善了伊赫瓦尼派的主张,以“回到《古兰经》中去”,“凭经立教”,“遵经革俗”为宗旨,主张按教法举行宗教活动和仪式,革除不符合教法的礼仪;主张“认主、顺圣、遵经”,按“主命、圣行、副功”次序履行“五功”;不提倡道乘修持;为教众念经不得要报酬,即所谓“吃了不念,念了不吃”;强调《古兰经》关于“凡穆民皆兄弟”的思想;无教主,实行互不隶属的教坊制,反对门宦和拱北;经堂教育要中文与阿拉伯文并重。
民国26年(1937),马万福在西宁病逝。第二年,青海、甘肃两省伊赫瓦尼教派分裂为两派,一派以甘肃省广和县三甲集尕苏个哈吉为首,对马万福的主张奉行不渝,属多数派,被称“苏派”或“一抬”;另一派以尕白庄(马得宝)阿訇为首,提出改革马万福的部分主张,认为只能承认“前三辈”(指穆罕默德、圣门弟子、再传弟子。)对教义教律的解释,自称“赛来菲耶”(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尊祖。),被称“白派”或“三抬”(白派在礼拜时抬三次手,与苏派抬一次手相对立,故称“三抬”。)。
了巩固和发展伊赫瓦尼教派,民国30年(1941),西宁东关清真大寺教长马祥臣组织召集了“宗教学术研讨班”,参加研讨班的有西宁、湟中、化隆、门源以及甘肃河州、平凉等地的阿訇,集中对《古兰经》中有关教义、教法、教律的经文进行了探讨;对伊赫瓦尼教派思想进行了概括,统一了认识;决定把西宁东关清真大寺作为传播伊赫瓦尼教派的基地,大力培养传教人才,以青海为主、面向全国招收满拉,中学班70名,大学班50名,学成后分赴各地开学讲经。赫瓦尼倡导的以经训为宗旨,简化教义、教规,减轻群众宗教活动经济负担的主张,得到民国时期全国著名阿訇王静斋、马良骏、虎嵩山等人的支持,使伊赫瓦尼教派不仅在西北的青、宁、甘等地占主导地位,而且在全国各地都有所传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伊赫瓦尼教派中的“赛来菲耶”首领马得宝又在河湟地区宣传他的主张,引起白、苏两派纠纷,并准备械斗。在人民政府的调解下,经过教育,制止了历史悲剧的重演。现在,“赛来菲耶”在民和、西宁、湟中等地有一定数量的信众。
(三)西道堂
甘肃临潭西道堂西道堂又称“汉学派”,是清朝末年民国初年出现于甘肃临潭县比较独特的中国伊斯兰教派别。该派信奉逊尼派教义和哈乃斐学派教法,诚信“认主独一”、“顺主顺圣”、“遵经依训”,履行“天命五功”,兼有格底目和哲合林耶的一些特征。
西道堂主要特点有五:
一是重视将伊斯兰教教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继承刘智等人提倡的用汉文、汉语诠释伊斯兰教经义。
是提倡男子不留辫子,女子不裹足,婚姻自主,不收受彩礼,不收受教众的“海底耶”等。
是鼓励教众及其子女上学读书,接受文化知识教育。学生的学杂费用、考上大学的学生在校期间的费用由道堂支付。
是倡导实业办教,农牧商工结合,形成教徒过集体生活的社会经济实体。马启西主张“在今世中求来世”,“在现实中求未来”,并用很大精力经营农、牧、商、林、工各业,兴办教徒“大家庭”。
是教主实行终身制,但不得世袭,选贤能者继任。各清真寺阿訇,由教主选派。各经济实体的经理、学校的校长由教主任命。
4. 经堂教育
经堂教育即寺院教育,是中国伊斯兰教在清真寺内传播伊斯兰文化的宗教教育制度。
伊斯兰教在中国初传时期,主要是外来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以通婚为纽带传播伊斯兰教,通过家传口授的方式传播伊斯兰教的知识、经典和教义。后来随着这些外国侨民由客居到定居,成为中国公民的过程,在他们的后裔中,在语言文字上也开始了教学汉语汉文的过程,入儒学,学儒典,对伊斯兰教的经典、教义反倒生疏了。能够维系他们伊斯兰教信仰的,一是伊斯兰教礼拜寺的存在,一是阿拉伯、波斯以及后来中亚传教士的不断入华传教。到了明朝后期,明王朝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外国穆斯林进不来,造成中国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危机,培养宗教人才就成了当务之急。经堂教育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出现的。
青海是开展经堂教育较早的地区之一,也是开展经堂教育的重要基地。湟水流域的西宁、黄河流域的循化,在明朝就有一些伊斯兰教经学大师。西宁奴尔阿訇率徒到新疆传播伊斯兰文化,成为新疆伊斯兰教史上一件重要事项。明末清初,西宁、循化等地的经堂教育已闻名于国内外,国内经学大师海文轩等人曾千里迢迢率徒游学循化,学经、录经。从明崇祯年间到清康熙年间,新疆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多次到青海循化、西宁等地收徒传经,并在循化修了经堂。一般从国外学经回来的经师,都要先后到青海开学讲经。国外一些经学大师来到中国后,一般也都到河湟设堂讲经。因此在明、清时期,特别是清康熙、雍正年间,青海涌现出了一大批伊斯兰教经师,被聘往各地设学讲经,促进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以后,以苏四十三为首的青海回族、撒拉族反清斗争失败,青海穆斯林各族受到残酷镇压,许多清真寺被焚毁,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正常的宗教生活,也只能在严密控制下进行。清廷在清真寺设立义学,派教师讲解孔孟之道,取代经堂教育。在此背景下,经堂教育受到很大冲击,处于衰落之中。民国时期,经堂教育有所恢复和发展,不仅学阿拉伯文、波斯文的经典,而且学习汉文和数学、史地等知识,将经学与新文化相结合,进行学校教育的尝试,以改变经堂教育的落后面貌。民国时期,青海经堂教育仍处于领先地位,国内许多地区的穆斯林到青海学经,同时也有阿拉伯、伊拉克、也门等国家的穆斯林到青海学经。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培养合格宗教人才,国家开办了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从穆斯林中选拔献身宗教事业,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青年入学深造,系统地学习宗教知识和大专课程,毕业后到各地清真寺受聘担任阿訇。1987年青海成立了伊斯兰教经学院,开始了宗教人员省内正规化的教育。同时多次举办阿訇进修班,通过伊斯兰教教义、教法、教史的学习以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爱国主义教育,经考试合格,由省伊斯兰教协会发给合格证,才能当阿訇,使伊斯兰教宗教人员的教育在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上进行。
5. 主要寺院
青海是中国穆斯林人口较多地区之一,历史悠久,清真寺比较多,遍布全省城乡各地,在东部穆斯林各族聚居区内,几乎每个村庄都有清真寺。现全省共有清真寺及活动点1339座,已批准开放1268座,各清真寺始建年代大多无文字记载,但经实地踏勘,将各清真寺的建筑风格、所用建材、砖雕木雕外形和内涵、寺内外树木的年轮加以对比,并与当地古老建筑以及远离城镇、人烟罕至的山乡古老清真寺加以比较,通过综合分析,可以看出青海有许多历史悠久、建筑风格特殊的伊斯兰教寺院。
西宁东关清真大寺西宁市东关清真大寺:因地处西宁市东关大街的中心而得名。它是青海省最大的清真寺,也是中国伊斯兰教著名清真寺之一。据《重建西宁大寺碑记》(1914年)载称,大寺建于明代,距今有六百余年。1986年5月2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将西宁市东关清真大寺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循化街子清真大寺街子清真大寺:位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乡。该寺是撒拉族祖寺,青海最早的伊斯兰教寺院之一,始建于元初,其原始规模、面貌已不可考。该寺珍藏一部泥金手书《古兰经》,为撒拉族先民从撒马尔罕带来,一直完整保存至今,成为撒拉族族宝。
循化清水河东大寺清水清真寺:位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河东下庄村。始建于明朝,现在的寺院建筑,保持了明代的规模和风貌。1988年9月15日被青海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平安洪水泉清真寺洪水泉清真寺:位于平安县洪水泉回族乡洪水泉。始建年代有两说,一说为明永乐八年(1410),一说为清乾隆年间。该寺是青海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年代久远,保存完好,风格独特的寺院。1986年5月27日被青海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民和马营清真大寺
马营清真寺:位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马营镇中,建于清咸丰年间,同治年间及民国时期曾翻修。该寺在历史上经堂教育比较有名,在甘、青地区有一定声望。
循化孟达清真大寺
孟达清真寺:位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积石山和孟达山下孟达乡大庄村风景秀丽的小盆地中间,占地面积2000多平方米,呈四方形。1986年5月27日被青海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我们要用中道力量抵御极端 ,明辨是非, 坚持正义 ,反抗暴力 ,做一名中正和善的穆斯林 ;坚决抵制极端是因为宗教极端思想是伊斯兰教最大的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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