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自己是学物理的,学得雄心勃勃的,有朝一日一定要给这个世界一个“物理或化学作用”(这词用得不准,总之就是非制度性的作用),改变世界。当时,这个世界在自己眼里,无非就是,质量、重力、万有引力、速度、动力、摩擦力、宇宙、天体、大气圈、物质循环、水循环、元素、原子、分子、能量……
大学被迫进了法学院,初次真正接触到社会、政治、道德、法律、经济、文化、伦理、宗教、信仰、公平、公正、公开、种族、民族……这样的字眼,一开始被塞得头晕转向,不知所语。于是,这些字眼慢慢充进自己的脑里,渗透到自己的思维里,成为自己的思维单元,思维分子,用一种跟以前截然不同的角度和方法去认识自己眼前的世界,自己所处的世界。
现在我想的是,怎样把认识世界的不同思维方式糅合起来,更加全面有效地去认识和了解自己眼前的世界。
于2008年9月26日首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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