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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宠坏的上帝

被宠坏的上帝

作者: 弗德洛娃 | 来源:发表于2023-08-19 07:54 被阅读0次

顾客是上帝,上帝不坏,但已被宠溺。

人生的一大乐趣就在于自由自在的消费,线上购物就提供了这一方便平台。

有钱没钱买了再说,有用没用下个单过把瘾。有钱人的生活咱也过一下,有钱人的体验咱也验验。

当然有钱没钱都一样,都是消费者,都是上帝,都同样被爱着,被宠着,被高高在上的待见着。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顾客。

7天无理由退换,给了顾客零成本购物体验的一张令牌,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千挑万选满足你购物的欲望,没钱没事儿,只要顾客敢下单,商家就敢寄。

不知道是谁发明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所有的线上平台基本上都采纳了这一令人厌恶的规则和游戏。

如果不选择这一条,就不让你玩儿。可是就因为这一条,让那些顾客,那些所谓的上帝肆无忌惮,看中就买,不喜欢就退,一分钱的成本都不用承担,因为还有7天无理由退换在那里为他们撑腰,一切都不过分,刚刚好。

无理由,这三个字代表了横行霸道,恣意妄为。只听说过爱你可以无理由,没听说过退换货也可以无理由。

什么都是有原因的,怎么可能会无理由呢,那不是耍流氓吗。想打你一下就打你一下,想摸你一下就摸你一下。然后告诉你说没什么理由,就是想了。难道想不刚好就是理由吗。

商业社会成本应该首当其冲。不管是商品生产者还是消费者,成本都是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

商品生产的成本不用去细说,这都知道。那消费者的成本到底有哪些,不外乎也是一些时间的成本,金钱的成本,人力的成本,包括自由意志下决定的隐性成本。

当决定去购买一件商品的时候,这个成本就已经产生在自己的心里。只不过是没有以一定价格的形式来标记它的价值存在,所以好像看上去是没有成本的,其实如果说时间就是金钱的话,所有的时间都是一种成本的耗损。只不过有的人的时间不值钱,也就没有相应的等同的价值来作为交换。

在商品社会里,在交易的规则游戏里,正常的交易才应该被广泛的推广。但是网络购物,让这种正常的规则严重偏离,一边倒向消费者,消费者所有的过错和责任都由生产者来承担。这是扭曲的,变态的,不符合市场规律的。

再说回无理由退换。无理由退换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这个无理由,是给了顾客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那就是第2次选择。

这就像双方签完协议,协议上都规定好了生产者生产的商品的所有细节,包括商品的属性,商品的名称,商品的品牌,商品的材质尺寸,以及将存在的风险都告诉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其实也都看见了商品的这些所有特质。只要一下单即表明双方交易的正式产生。

合同本身就具有约束力,顾客根据自有需求来购买商品,下完单后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应该是零成本的想买就买,想退就退,想换就换。消费者所有的重新决定带来的损失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多的承担不了,少的总应该有点。

但是无理由退换货并不是这样,无理由退换本身没毛病,甚至买完以后不想要退掉也没问题,但是这一切产生的运费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在无理由退换货的这套逻辑里面,当然就是由生产者全部承担。

当消费者订完产品付完款后,生产者把商品寄给消费者,这个邮寄的费用由生产者来承担是情有可原,本就属于商品成本的一部分。当然在没有网购的时候,这一部分的成本不存在。

理所当然,邮寄途中的所有安全问题也应当由生产者来承担。生产者找谁邮寄的就找谁去承担。也就是说在消费者没有收到产品之前的所有责任都是生产者来负责。

当消费者收到产品以后,消费者就应该承担起这次交易当中自己的责任了,包括对自己选择的商品负有责任。

如果商品质量本身没什么问题,仅只是因为商品不适合自己的应用,或者是看到商品后不喜欢,退换都可以,但是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退换邮费。因为这个错误的决定是自己做出的,难道自己不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吗?为何这个退换的费用,应该由商家来承担的呢?

这样无形当中增加了商品的制作成本,扩张了消费者那种不理性的消费习惯。

这样的恶性循环就会导致伪劣产品产生,因为在正常的商业规则里,所有的合格的商品都会有一个最低成本价,当这些无形的成本都让生产者去承担的时候,势必会在已经濒临底线的商品成本价上雪上加霜,让成本远远高出能够承受的底线,最终只能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在只看价格的消费者眼里,于是这些产品都成了残次品,这也会波及那些有正当信誉购买的消费者,同样受着这种残次品的影响,花着最少的钱,用着最烂的品。

对物美价廉的商品的追求是每个消费者共同的心愿。当然商品越便宜质量越好,都喜欢用。可是这在一定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从某种意义上违背了商业规律的发展方向,也就等于不存在。有那些存在的,可能就是不合理的。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什么是没有代价的。但是这种不对等的交易,只能形成恶性循环。

一边是零成本的商品退换,一边是商家的叫苦连天,最后只能是产品越做越差,双方都在抱怨,最终的获益者就是各种各样的网络购物平台。

这就是资本的运作,受害者是两头的,商家和顾客。

由于退换货都不需要承担至少是退换货邮寄给商家的运费,所以退换货的成本为零。导致了有些消费者在冲动购买以后,甚至商品都已经发出,货在路上,消费者就发起了退订的诉求。这边商家就只能追溯快递邮寄,让他们再寄回来,但这个往返的过程中,运费势必上涨。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不能责怪消费者。因为这些规则都是商家定的,准确的说,最先提出这项规则的时候可能是网络购物平台,他们为了吸引消费者来消费商品,所以尽可能的把这些规则偏向于消费者那边,这也是为了引流。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是一条极不理智的规定。但是平台受益,虽然可能最终平台的抽成是按照最终成交量来抽,但是能够把消费者吸引过来,也算是一项成功。

只是有时候看上去的成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功成名就,有时候卖,还不如不卖,卖了还赔,不卖可能还有商品存在。

但是优惠的政策总能吸引消费者去购买,所以网购商品的退货率极高,20%是最常见,有的甚至高达50%。

因为是无理由退换,也就是说可以随便退换。退回的商品的运费也大多是由商家来承担,但是换货的运费,消费者就有个说法了。如果换货也让消费者来承担,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如果非让他承担,他就会给差评。

而那些网购平台如果差评太多,又是活生生的把自己给埋葬,打自己的脸,作践自己的品牌。所以很多时候商家也是无可奈何,要么就直接给他退掉,要么就自己忍受一下,承担起再次给他换货邮寄的运费。

这样算下来,如果消费者退货,那么商家要负担三次运费。如果消费者换货,商家要负担四次运费。如果这三次四次运费都是由商家来承担,可想而知,运费成本已经高达到什么程度,有时候甚至达到或超过商品本身的价值。

当然有些商品如果是邮寄费用高于商品的费用,商家也不会选择让顾客退回来,就直接送给顾客。不排除这才是有一部分顾客的真正目的。

很多商家也是无可奈何,为了走销量,以销量再去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也不由自主的进入到这个恶性循环里,直到最后被压榨干,倒闭。

那么在这场游戏里,看上去商家并没有获利,消费者也没见成效,而且在这个退换货的过程当中,其实消费者付出的情感努力也是不可忽略的。但是最终受益的又是谁呢?

看上去是快递业务。网络购物的产生,衍生出各种各样的快递业务公司。再加上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这么一条规定,导致快递终日奔波在送件的路上。不是送,就是取。

如果不考虑道德因素,作为快递,他们应该是乐于看到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来回纠缠不清。巴不得该退退,该换换,该重新寄重新寄,都别凑合。买东西最终就是买个舒心,买个快乐,买个完美。不行就退,退了再买,反正都是包邮的,怕什么呢?三块钱都能包邮到家,全世界估计只有咱们才能享受到这样的福利。

包邮。听起来好像是快递公司免费送货,其实都是商家默默的支付了那一部分邮寄费。对于很多刚开业的新商家来说,如果一款商品定价不高,单品的邮寄费远远大于商品的费用。

所以生产商家永远都是孙子,顾客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上帝,那些看不见的中间地带,他们才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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