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讲的是,正副省委书记沙瑞金和高育良就丁义珍抓捕行动的决策之术。
先说省委副书记高育良。在丁义珍抓捕行动的省委汇报会上,高育良作为与会的最高领导,直至听取了所有与会人员的意见,并和省委书记沙瑞育交换意见之后才最终决策,对丁义珍进行抓捕。
高育良的做法解读如下:
第一、在会议上,与会的最高领导不应该一开始表明自己的意见和态度。因为如果这样,就容易给会议结果定下了调子,一方面无法广泛听取大家的真实意见,容易形成错误决定。另外一方面,领导先定下的调子,形成的决定,由此产生的责任将由领导承担。反之,经充分民主讨论之后形成的决定,责任将由集体承担,领导仅负主要责任。
第二、高育良在听取了所有与会人员的意见之后,与省委书记沙瑞金电话听取指导意见。在工作当中,任何重要问题,下属都应先请示,以尊重领导权威。
第三、在省委书记沙瑞金要高育良自己相机决策的时候,高育良领悟到了领导的倾向性,即抓捕而不是双规丁义珍,能够领悟到领导的倾向性非常重要。在领导的授权之下,高育良作出决策,主动承担责任,为领导分忧。
再说省委书记沙瑞金。沙瑞金就丁义珍问题,请高育良相机决策,解读如下:
第一、自己刚刚到任就发生丁义珍的问题,虽然丢面却在情理中不负有领导责任。自己新来乍到,不了解京州的情况,也不了解丁义珍的底细,很难作出准确的决策。
第二、将决策权将由熟悉京州情况的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育良,作出的决策应该更准确。
第三、交由高育良相机决策,自己不用直接开罪于两派的任何一方。
第四、自己空降过来,按常理来说直接按最高检的协助要求进行决策是最保险的,因为上面几点不能直接决策,高育良应该能明白自己的这个倾向性。
这就么一个看起来简单的一个汇报决策会议,体现了沙瑞金和高育良非凡的决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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