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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恋它承载的记忆(1)

留恋它承载的记忆(1)

作者: 黄趸趸 | 来源:发表于2016-11-06 16:26 被阅读0次

    留恋小白

    2016-10-18 黄趸趸 原创 矫情不造作的趸趸

    留恋它承载的记忆(1)

    小白走了,拍拍你的肩膀。

     在大学时光里,好习惯没养成,到养成了晚睡的习惯,作息时间一般是凌晨1点到第二天的上午。

    但是我还好,如果放假休息,也会强迫自己在10点之前起,哪怕中午过后再睡一觉,起来之后,先把被子叠好,没错,一定要先把被子叠好,记得有一次听你妹电台,秦昊说他每天如果不把被子叠好觉得一天都没过好,听到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天好的时候还得搭在阳台晒晒,我指的天好可不是那种简简单单的有阳光就行,那得是湛蓝湛蓝的天空,北京人有一阵叫“APEC蓝。没错就是那种蓝,时间也是有讲究的,一定要早上十点以后,下午3点以前晾晒,后来上网查了一下,我的这个习惯还是好的,因为十点以后空气中的污染物开始扩散,此时空气质量是一天最好的时候。哈哈,没错,这就一个处女座男生作作的一天。

    一切准备就绪后,如果没什么事,就会先把茶泡好,这个习惯也是从小养成的,从小我就生活的姥姥家,我舅舅特别喜欢喝茶,而且是特别特别艳的那种,小时候反正有事没事就喝点,所以这个习惯一直养成到现在,喝泡的多浓的茶都不会睡不着觉,但是咖啡,哪怕是星巴克低咖啡因的拿铁,那喝一口能精神好几天,当然这一点我还是引以为傲的,因为起码证明了我是一个有中国习惯的中国人,更让我引以为傲的是不管是红茶绿茶还是花茶,有的时候我一闻就能知道他的品种,在有些场合还是会卖弄一下的,哈哈。沏茶的水温也是相当讲究的,像我这种会偷懒的人,不应该说如此智慧的人,会起床先去厨房把水烧好,之后去刷牙洗脸,换衣服,等我这一切完毕之后,烧开的水此时恰到好处,水温刚好泡的茶也是极好的,当然第一遍水还要倒掉,专业的茶师管这叫洗茶,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之前总是看家里人这么做,潜移默化的养成了这个习惯。之后会看看书,与马丁的造成相比显得平淡无奇,但矫情却比他多了几分。

    这一天,我被一阵叮当声惊醒,惊醒之后并没有想去看个究竟,而是继续返回梦境,当我又被惊醒了,决定走出卧室去看个究竟,“妈你这干嘛呢?”“哦,一会新买的冰箱会送来,我把冰箱后面擦擦,全是土。”“你小点声成嘛,干活这么大动静,人家这睡觉呢。”“你干活没动静啊。”“好好好”没多说什么,尿了个尿就准备回去接着睡了,躺下才反应过来,一个从小到大陪伴我的小白要被换掉了。拿着手机就过去了。“一会新的冰箱来了是不是就把它拉走了。”“是呀,这冰箱跟你一样大。”“那我给他照张像吧”麻麻起来了,我拿起手机给小白照了张像。

    之所以叫它小白,是因为东西用久了真的会产生感情,你会相信它们会像玩具总动员里面的玩具一样,在你不注意的的时候全都活起来。当一个东西,一个人,一直在你的岁月中的时候,当最开始的拥有它的那种激动喜悦消逝的时候,少了它来了它你不会告诉自己新的不去久的不来这么无情的话,更多的是哎呦,没了它,真别扭。它承载着你的记忆,小白是一个老款的海尔冰箱,记得小时侯完全是仰望它的觉得它很高,而且不管什么时候里面永远有各种吃的喝的,像是哆啦A梦肚子上的口袋,小时候爸爸规定夏天每天只能吃一根冰棍,但每到家里没人,或者他在屋里休息的时候,我都会偷偷的偷吃,冷藏室有冰,拉出抽屉的时候,会发出抽屉和冰摩擦的声音,所以还得着技巧,把噪音降到最小最小。到了后来,自己长高了,小白自然也觉得变小了,几次搬家也没舍得把它丢下,小白很棒,就在背送货师傅拉走的时候,也没坏,只不过经常被妈妈嫌弃里面结了太多的冰,我给的回复就是,那还不好,冰箱不结冰,热的还叫冰箱?

     小白被放倒了客厅,在工人师傅安装新冰箱的时候,我站在小白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工人师傅把它忘楼下般的时候可巧,不知道把小白拖了底,发出了强烈的碰撞声,心里真的是揪了一下,赶紧趴在门上,说了句:”您慢点,它会。。“其实我想说它会疼。就这样般搬出了楼道,之后我还趴在窗户上向外张望。

     我是一个特别怀旧的人,准确的说是对每一件我曾经用过的东西都会有感情,不是我赋予它们的感情,而是它们为我承载着许多的记忆。高中初中的书,我都完整的留着,我妈几次劝我把他们扔了,我都没有,顺便说一句:”干嘛啊,我还等着他们变成古董升值呢。尽管我的卧室不大,但我一定会找一个地方把他们安置好,时不时还会拿出来重新翻阅,我知道我并不是等着它们升值,而是真的到我老到记忆里衰退的那一天,腿脚不利落的那一天可以拿出它们,通过上面笔记,回想起我当年的同桌,同学朋友,老师,那是一部属于自己的电影,它放在我们的大脑里,别人看不到。

    我看书的时候喜欢在书上写写画画,所以一般我不会去借书,大部分书都是买的,当然为了节省开支,也是搜罗了好多北京大大小小的书店,折扣也是相当给力的。我在开始很喜欢借朋友书,因为当我看到一本书很好的时候,或者觉得这个书很适合这个人的时候,会主动推荐给他也想让他看看,但后来发现大多都是有去无回,你还不好意思去管人家要,怕人家觉得自己小气,其实不是这么回事,还是那句话,我读书爱写写画画,看过的书有时候我会再看,旁边的批注是当时读这本书的时候的一种心境,时过境迁你会觉得它们写的可笑,有的会觉得它们写的确实是那么回事,有时候还会为当时自己的小文采和思想境界小骄傲一下,因为人不是越大越优秀,有时候我们在某些方面败给了从前的自己,尽管我们现在看似功成名就。

    不过也不是全无好处,没准会因为某种原因不联系,或者是被遗忘的朋友,在多年之后,无意间翻看到当时我借给他的某本书,也会唤起TA美好的记忆。

     小白被师傅拉走了,之后我还为此发了朋友圈,有的对我表示赞同,有的会宽赞一下那个时候的海尔电器质量确实过硬,有的却不太理解我的感受,觉得跟一个冰箱至于吗?我记得从小爷爷就会跟我爸妈说:“这小子,重情谊。”到了晚上我还会想,现在的小白会不会已经到了某工厂,被工人拆的稀巴烂了,有一种它们把我的小白五马分尸的感觉。我们的生命中,又有几个可以陪你21年的小白,甚至是你在抛弃它的时候,它还在恪尽职守?

    记得小王子里面的主人公,不管在任何星球都会想到它的小花,我比他幸福的多,我有小白,有我的教材,有多得多,但我想我少的却是小王子对小花的专一和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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