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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改革究竟改了啥?

浙江高考改革究竟改了啥?

作者: 乃逗儿 | 来源:发表于2017-12-05 14:43 被阅读0次

    《浙江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若干意见》解析

    浙江省新高考方案试行已满三年,2017届首届学生毕业后,省教育厅进行了试行情况的第三方评估。评估确定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已完成阶段性目标,此次改革的成功将预示着全国各省份将会根据浙江改革成果如期进行高考综合改革,2017秋季入学的北京、天津、山东、海南4个省市已经开始试点,其他省份也会陆续展开,2020年新的高考改革制度将全面普及完成。

    2017年11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对全国各省份高考改革推广都起到了预测和指导的重要作用,以下为该文件详情与具体解析。

    一、多维度深化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化发展

    按照国家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学生选择权为突破口,围绕国务院文件提出的试点目标: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扩大学生选择权,实现文理融通、学其所好;

    2、增加考试机会,分散考试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

    3、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提高学生志愿与录取结果的匹配度;

    4、“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探索从唯分数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

    5、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考核招生模式强化技能、应用导向,促进职业教育改革。

    解析:深化改革试点的核心目的是希望更加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更加有利于国家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更加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的兴趣、实力、大学专业选择理性选科,应该未来高中院校高度重视的重中之重,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主管理和自主规划能力,提前做好专业方向的专业与能力提升等,将会成为未来高中教育阶段必须完成重点,高考改革的努力方向是消除“唯分数论”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破除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加大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的力度,努力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这就意味着未来的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方式将会逐渐取代“裸考”模式,目前各省份已经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也是作为录取改革的储备平台。

    二、完善学考选考安排,改变“一考定终身”

    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1月:学考、选考同期进行,开考包括外语在内的全部科目。6月分为两次:选考在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学考安排在高考后暑假前期末进行,开考除外语以外其他9门科目。

    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现行办法选考在学考试卷基础上再加30分加试题,满分100分。实行分卷考试后,学考与选考试卷单独命题,不再直接挂钩。学考选考卷面满分保持不变、考试时长不变、考试范围不变。

    学考

    学生首次学考不早于高一第二学期,科目不多于3门。高一第一学期不能参加学考。学生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1次机会,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

    选考

    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且学考合格方能报考相应“七选三”科目的选考。选考科目起点赋分仍为40分,选考科目和作为高考必考科目的外语,2次考试机会的规定不变。

    针对高一高二高三影响:

    2015级学生将不再调整选考科目。

    2016级学生可以对学考选考科目重新选择调整一次。调整的办法为:1次调整、门数不限、每门科目最多2次机会不变。

    (2016级具体办法:

    (1)在2018年4月学考选考的报名时明确。

    (2)不限门数。可以将1门或多门已参加学考的科目调整为选考科目,也可以将1门或多门已参加选考的科目调整为学考科目。

    (3)每门科目最多2次机会不变。如:将已学考科目调整为选考的,须同时声明已取得的学考成绩作废,否则该科目选考将只有剩下的1次机会。将已选考科目改为学考的,其已取得的选考成绩自然作废;已取得的学考成绩可以保留,如果只参加过1次考试,还可再参加1次该科目的学考,也可以主动声明作废,并可最多再参加2次该科目的学考。)

    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解析:取消高二的选考安排,将选考安排在高三。是为了防止学校”赶进度”、“抢跑道”,避免有的学校、学生出于功利目的,有部分考生会在高二之前考掉这两门,高三集中精力应对3+1。此次改革杜绝了高二和高三学生同时参考、同为基数、一同划等及等级赋分的状况,更为重要的是也避免了学生单科独进、提前考试、投机博弈的状况,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的统一竞争。

    三、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确保冷门科目赋分公平

    对选考科目设置最低选考人数基数,根据新政,今后将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其中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数量为6.5万。保障机制主要针对物理科目制定,当其他科目出现类似情况,可参照物理办法建立并执行保障机制。即一旦物理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就启动保障机制,以6.5万为基数,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等级赋分。

    【也就是说,如果选考人数只有5万,那么该年比例赋分基数按照6.5万来算。前1%(浙江分为21等级,1等级为1%,赋分100分)650名同学得100分。如实际选考人数为保障基数的90%,则最低一位物理选考的分数为52分,而非43分。】

    解析:

    物理冷门是改革后遇到的一个大问题,学霸扎堆选物理,A+竞争激烈,普通考生会不会出现纷纷逃离物理,不与学霸竞争呢?物理会不会变成“勿理”?其实大家普遍认为学霸才选择物理A+等级一定很难,就会出现部分考生将方向转向考试人数多的学科,其他学科的基数增加那么拿到A+会比物理学科更困难,同时物理的报考基数减少但是有最低选考科目保障机制,也就是最低选考科目数量6.5万,那就意味反而物理会出现更多的A+,所以建议家长不要想当然从学科的难以程度进行选科,直接淘汰物理,理想状态下若是物理选科人数少到保障人数的1%,那就会出现会每个都能拿到100分呢。

    物理选科的问题对于一流高校可能影响还不是很大,理科生想要考取名牌大学,高考必选物理,同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可报考的高校专业范围最广,达到91%以上,可报总计划占比为83%左右,可报本科计划占比为87%左右,远高于排第二的科目。第一段录取考生中,选考物理的考生占59%。在985、211高校录取考生中,选考物理的人数达到74%,特别是选考物理考生本科录取率为72%,比不选考物理考生高21个百分点。选考物理考生的总录取率也高于不选考物理考生。可见,无论是报考高水平大学,还是报考一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选考物理考生都有明显优势。

    从2019年高考招生起,浙江全省高校要参照指引,结合培养目标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选考科目,增强人才培养要求与选考科目的关联度,尤其是理工科相关专业一般应把物理作为选考科目。

    四、推进学校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启动多元录取模式

    浙江全省高校要参照指引,结合培养目标高考改革取得了以下重要成绩:

    [if !supportLists]1、[endif]新高考改革扩大了学生选择权,增强了学生获得感。

    [if !supportLists]2、[endif]新高考改革注重培养、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力求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if !supportLists]3、[endif]2017年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专业+学校”制受到普遍肯定。

    2019年高考招生起,浙江全省将会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选考科目,增强人才培养要求与选考科目的关联度,尤其是理工科相关专业一般应把物理作为选考科目。完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使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着重突出了高中生高中三年的综合能力、课题实践、专业潜能记录的重要性。

    浙江和上海率先开始的高考改革,扩大了学生的考试选择权、学科选择权、课程选择权、学校选择权和专业选择权。体现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儿,专业人才培养的第一步就是高考选考科目。预示着未来教育中的专业定位、升学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将会作为高中阶段“必修课”。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已正式全面启动,“唯分数论”即将告别历史舞台。

    附件:

    1、红头文件网址:

    http://www.zj.gov.cn/art/2017/11/29/art_32431_295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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