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作者张文亮,也喜欢他写的书。因此,也成为李文斯顿的粉丝。
张文亮的书,牵一只蜗牛去散步,国内影响很大。他也是台大最受欢迎的教授吧。
深入非洲三万里,一口气读完,更佩服作者笔下的李文斯顿,觉得上帝真是又真又活的,因为,看到,李文斯顿在非洲37年,行走三万里,一直在传福音。
一直以为,黑人信主,是美国福音复兴运动的果效,是他们在新大陆,得到的上帝祝福。就像南方黑奴,创立的灵恩派教会,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描述,黑奴们不识字,但是喜欢听圣经,会唱诗歌,祷告,有圣灵同在。
今天,看到这本书,才知道,李文斯顿在美国建国前,就在中非,用土著语言,带领非洲部落信主,建立教会,甚至在东非,解救奴隶,建立难民营,鼓励他们自制。受到英国殖民势力的追杀。
想想自己,参加过医疗队,到过彝族,藏族,苗族的寨子,是否有居高临下的感觉?觉得自己过去是送医送药?施恩典?看不上寨子里面的圣水?活佛,术士的法术?
李文斯顿从来没有认为非洲人聪明,或者笨,好或者坏,只是觉得与他一样,都是人。
很佩服这一点。也觉得是精髓。
曾经有印度人与他一起深入非洲,觉得受苦是修行,后来,受不了,离开了,李文斯顿觉得,印度教的受苦修行,目标是自己,是自私的。走到沙漠干旱无水之地,或者瘟疫肆虐的部落里面,会没有力量和信心。
甚至基督徒们,只是会唱诗,祷告,不会爱和服侍别人。也会逃跑。
求神给一样的力量,和信仰,让我们再次加入医疗队的时候,也给那里的人们,带去祝福和平安,带去心灵的饱足。
李文斯顿的粉丝 李文斯顿的粉丝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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