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有件事情一直深深地住在沈佳的心里。小时候的一个冬天的日子里,有一位远方叔叔来访她家。晚上,他和她的爸爸喝了一点酒,便醉了。醉了以后他竟哭了起来,可能平日里受尽了生活的折磨,在酒精的催化下变的异常脆弱与真实。远方叔叔没有上过学,不认识汉字,又有很深的故土情怀,所以即使那时他已有了一儿一女嗷嗷待哺,他也只能年年岁岁耕耘一亩三分贫瘠的山地勉强糊口。依稀记得喝醉后他说了许多许多的话,只是如今那些当时的话许多她都不能够想起来了,毕竟彼时她才上小学。约莫十年前的事情了,谁又会记得多少呢。但她却清晰地记得远方叔叔哭着对她说一定要好好读书,说唯有努力读书才能走出大山,去看外面的世界。说着他摸了一番他的褴褛衣衫的口袋,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二十块钱递给了她,并难为情地解释说远方叔叔这辈子没本事,本来特别想多给她一些钱,奈何身上就只有这张了,说希望她不要嫌弃。其实,二十快钱在十年前还真不是一个小数目,毕竟那时候山里的人连一口白米饭都吃不上。这么多年过去了,尽管如今她的记性越来越差,甚至有时候会想不起来上一秒做过的事儿和下一秒要去做的事儿,但她却一直异常清晰的记得,有个冬天的夜晚,她的穷困的远方叔叔倾其所有,把身上的二十块钱全给了她。
一直记得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多么贪财如命的人,因此对那笔巨款念念不忘。而更多的是因为远方叔叔在那样的处境里的那样的一个举动深深地触动了她,以至于让她尽管时过境迁,依然记忆犹新,每每想起也不禁感慨万千。
于是她似乎懂得了“年少时不要遇到太惊艳的人,要不然往后余生都是遗憾。”这句话的含义以及分量。
其实我一直是个比较淡漠的人,遇事习惯三分钟的热度,很难对一件事情保持长久的热情。对待很多关系也选择顺其自然,从不喜欢也不擅长去刻意维系一段感情,觉得那是一件费心费力劳心伤神的事情,那简直不要太麻烦了。但后来,她又重新认识了自己,原来有些第一秒就心动的东西是她也是可以很久很久的喜欢的,是经得起时间的碾压的。
感情是个祸福参半无分对错的东西。如果两情相悦,那就是十二分的幸福。而如果是单向度的喜欢,就会免不了有许多的苦涩。
有些感情是要坚持到底的,而有些感情是得适可而止的。
如果不懂得适可而止,只能徒增烦恼与忧愁。
虽然说人在感情面前往往是不理智的,往往是意气用事的,但现实是你必须理智些。
那个见一眼就心动,再看一眼就想拥有的人;那个手沾了水也要立刻马上擦干会消息的人;那个总是忍不住想要联系的人;那个因为给发他发了消息迟迟不回然后你开始胡思乱想开始扳着手指数他有几小时几分几秒没有回复你了,你开始怀疑你是不是不该打扰他,他是不是厌烦你了所以对你的消息置若罔闻了,然后你开始觉得自己特别卑微,看着没有回复的对话框打冷颤,便删去了对话框的人;他心里要是没你的话,就试着每天少想他一点,慢慢地忘记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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