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听途说了这样一个新闻,(其实算是一半听一半看)
某网站写手因在其出版图书中有大量色情描写而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而同一时期一强奸犯被判处半个月有期徒刑。(强奸犯这里是听说的,没有真实性)
……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公平?跟放屁一样除了听个响别无他用,味道都没有。太残忍?好像一直都是这样。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我已经出离愤怒了”一样,想说什么,又觉得实在没那个必要。
但文字上的侮辱何至于如此重刑呢?——那位写手写的是同性恋文学。
啼笑皆非 不知所谓 。
重点是底下的字母文化局的监管力度是非常到位的,在一般的电视综艺节目上面,一句笑死我了中的“死”字都要加上双引号以表示不是真的“死”。凡人说错一句话都要几次三番三番几次的批评,面对此情此景,老一辈的人会不会想起并不遥远的过去?想起那个姓毛的时代?
而真正需要他们的地方呢?他们在哪?去年被炒的很火爆的电视连续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那可真是抄袭界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而面对这样恬不知耻的下作行为,他们居然置之不理!或许是理了,但电视上仍然在放映。我摸不透他们的真正用意,也不愿看这样的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脸。自己分内之事熟视无睹视而不见,边边角角无伤大雅的玩笑话缺揪住不放,我活在21世纪的现代高科技社会,不是文字狱里!
目不忍视,耳不忍闻……
凭什么?凭什么把色情行为付诸行动的低等生物可以得到宽恕,而幻想着缺被一刀一刀的凌迟?
那是个强奸犯!
未遂也是强奸犯!
是该千刀万剐的强奸犯!
那是个抄袭者!
那他妈的是抄袭者!
是祖坟冒烟全家死光的抄袭者!
异曲同工之妙啊……
我是个人们口中的键盘侠,但又不是,我学不会也不想学会委曲求全,过着蛆虫般的生活,我是蝼蚁,但蝼蚁尚有墓志。如果有一天我需要挺身而出为谁说点什么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
最后,我还要说
我支持同性恋者,我敬佩他们的勇气,欣赏他们的人格,这是一辈子都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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