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个孤独的职业和一个孤独的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写作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工作,更是因为在这条艰辛的路上能够真正并肩作战的人不是少之又少,而是根本没有。没有老师,没有同伴,有的只是自己找命题,思考自己的方向,自己找书籍,自己学习;以及发稿,退稿。而根本没有人告诉你为什么好,又为什么不好。孤独没有好与不好,因为它是“人”的状态:孤独地来到这个世界,孤独地离开这个世界。人的一生就是一个适应孤独的过程。越早适应它,不再忧怨悲凄,就越早实现心灵的真正独立。此非冷漠,实属向死而生。
所以在这条孤独但不独孤的路上,我们要学习,要自省方可在幻灭的本我上实现点滴的撕裂和重生。
村上春树在他最新出版的杂文集《无比芜杂的思绪》整理他多年以前的文字时,发现了很多他闭眼不敢重读的稚嫩的文字。也正如他自己所描述:那个时候的我怎么会写出这样的玩意儿来?而我今天选择硬着头皮去读,并且好好地读自己曾经的“垃圾”。从中我确实吸出了促进我进步的养分:文章欠缺整体感。
从小到大的作业成绩中,我一向以散文自居。话说好文“形散而神不散”,经常调侃自己的东西“形散神更散”其实是真实的情况。文章读下来给人的感觉是“凌乱‘,结构凌乱,想起一句是一句,想起一个点子就是一个段落,前后衔接不紧密,进度节奏不紧凑,读完给人的感觉是不知所云。也许文中重复的几个字眼强行塞进读者的脑子里,勉强知道你在讲哪件事情,否则就是一团没有棍儿的乱棉花糖。比如我写的关于莎士比亚书店的随笔,其实就是一篇文字稍许华丽的流水账,走到哪儿,写到哪儿。没有整体感,也没有节奏感。我自己读完就是一个感觉:这个作者有点喜欢读书。其实,我真正想表达的是:一个爱书的人能够在他喜欢的书店(书店的创始人和书店的历史)附近居住,能够经常去感受书店带来文化厚重感和人文气息是一件多么幸福和幸运的事情!但是这种情愫并没有通过文章真正地流露出来。而是天马行空地东一句西一句。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做三件事情:第一是写一篇文章之前,选好命题和体裁以及最最重要的,是要心中清楚文章最后要传达的是什么信息以及想给读者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和读者达成什么样的共识或者情感共鸣。第二,像上学时候一样,拿出铅笔和本子(这个本子要可以长期使用并且永久保存的那种),将要写的东西列出提纲,结构和每个部分所占的权重。第三,写一个大题的可修改的开头和结尾,这样第一保证不会跑题,第二提醒自己时刻记着此篇文章的中心思想。
这三件事情做完了再开始动笔。
这是我今天洗澡的时候想到的,记录以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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