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峰讲了个跟社会学教授论战的故事,社会学教授认为社会学是门实证的科学,讨论社会问题,从事实出发,提出可行方案。但王教授反问他,社会学如何获得社会事实。社会学教授认为是观察所得。王教授则提出,社会事实无法通过观察所得,并举例说明:某年某月某日某地两拨人在打架。有个记者路过,看他如何报道。
方式一: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警匪之战;
方式二: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黑社会内讧;
方式三: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人们起义;
但这都不是他所看到的,他所看到的应该是某年某月某日两群高级灵长类动物在做肉体搏斗。你可以观察一个物理事件,但要观察社会事件,还需要一样东西,但这样东西不是我们所能看到的,这就是范畴,理念。比如按方式一报导成警匪之战,就需要政治学范畴,警匪都是使用暴力,按照政治学,警是公共合法暴力,匪是私人非法暴力,所以警匪之战这一条是被政治学建构起来的。
接着他又举了个例子,我们看到一男一女在性交,这是客观事实。但是有人说他们在通奸。通奸这个概念来源于一夫一妻制这个婚姻伦理这个范畴,如果没有一夫一妻制这个伦理范畴,就不会有通奸这个事实。通奸这个概念也是被建构出来的。
听完王教授的讲解,我顿时觉得原来我们的脑子里塞满了这么多的概念。怪不得,我们总是会被牵着鼻子走,觉得别人说什么都对,只是因为我们仅仅活在被构建的观念的世界里,而不是活在真实的世界里。
所以当我们强调分辨事实时,我们先得搞清楚何为事实
哲学研究的是这些理念都是怎么来的。原来哲学如此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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