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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梁思成的一个故事,婚前梁说,有一个问题,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说,答案很长,要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了么。
细细品来,感情才是理工科的天敌,它既无逻辑又无道理,偏又有公理一样的不可打破。很多时候,对自己的以后几年如何都不敢确定,却敢确定对另一个人一辈子的承诺。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每天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不再出现我的梦里,但确定的是,我在期待着她天天来。
自己最珍惜的总有把它时时刻刻攥在手里的冲动,就像孩童心爱的玩具,哪怕只是不在视线里了,也要哭哭鼻子把它夺回手里直到有了更喜欢的玩具才会舍弃。但长大了不比孩童,既不会哭哭鼻子就能阻止她的离去,也没那么容易找到更喜欢的而把她舍弃。这种挣扎无疑是煎熬的,就像最爱吃的一道菜在眼前被人端走却不能把它留下一样的痛苦。
看过这样一种抒情,当没能力给她幸福时,要有勇气祝她幸福。这话说的有种既无可奈何又大义凛然的悲情,我表示认可,只是这里的未知太大。说这句话的人一定很小我,幸福对于她而言是如何定义的并不是旁人所能代替给决定。无论打着何样的名义。就像如果有人对我说我是为了你更好,你的幸福是赶紧安居乐业,我表示不能接受,而且也看不出来我自己会哪里好。这种打着各种名义为别人定义的人无异于强买强卖。
所以真正的痛苦,归根结底是你和她很幸福,她和你不幸福。
有时候你想证明给一万个人看的,最后只有一个人认可,就足够了。有时候,一万个人都不相信的,只有自己一个人相信,也足够了。
我曾经在相恋时对她许下这样的承诺,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会等她十年。这话很像恋爱里哄女孩子脸红的情话,当时博得开心以后便算不得数。偏偏遇到的是一个认了真的痴汉,这承诺不仅发自肺腑,而且在头脑和心间寻思了好几趟,一开口便以成了诺言,这个痴汉做的更狠,这话以文字表达,不仅怕她忘,也怕自己忘。
缘分捉弄,可能老天也确信不了这很电视剧的情节,也想见识见识真假。所以一语成谶,先实现了个如果,我和她分手。这其实很突然,因为我甚至有时看到了未来一起生活的片段画面,却突然发现连牵手的机会都不再有。在分手后的半年以后,我知道了我的承诺时间只会短不会长,我等待的,不是等她回来,而是等自己心死。如果你总也忘记不掉一个人,那就记住她,而我做的彻底点,把她刻在心上。
从此我和她有了十二小时的时差,隔着太平洋的距离,我夜里梦她欢乐的时候,她白天可能正在欢乐着。此一别,不知以后如何,只愿她安好,别受伤害,还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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