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鲍某案引起了全社会的愤怒和痛苦。很多人都在咬牙切齿地说,一定要将鲍某绳之于法,不能再让小女孩继续过着那样的生活,还她一个公道。
虽然这件事情的热度有那么一小段时间稍微下降了,但我看到周围的一些朋友和网络上的一些博主依旧在持续关注并尽所能地给予援助。
而鲍某前几天的“十问”,以及那句“你可能在某个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又重新把大众的目光拉扯了回来。
就我目前所接收到的信息来看,这件案子本身也非常复杂,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案件,里面其实牵涉到了许多对法律中的法条的探讨。例如,性同意年龄的标准。
我看到有些人说,虽然媒体把这件事情曝光在了公众的面前,在舆论上推动了这个案子的发展,可是媒体如果不遵守严格的规则去报道,媒体所使用的措辞和话语报道的内容,就可能轻易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不止是这个案子当中的受害者,而是所有其他有相似经历的受害者。
关于性侵和强奷这个话题,实在是令人感到非常的沉重。无论我们有多么的同情,其实都没有办法实在地,切身地理解到无论是李星星,还是其他有过类似遭遇的孩子所经历过的,我们不曾了解过的痛苦,但我们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一点力量给他/她们一点慰藉。
很多人在怀疑鲍某是不是利用了自己作为一个律师而习得的法律知识故意逃脱罪责,因为也确实有很多人在谴责鲍某钻了“14岁则视为性同意”这个法条的空子,不得不说,性同意的标准该如何划定真的是一个需要审慎思考与决定的问题,就像上次提到过的未成年犯罪那样。
首先来看看性同意是什么。
发生性行为前,获得和给予对方明确的同意。其中,同意是指用明确的语言或行为表示同意做某事,是通过互相都明确的语言或行为,表达出来的一种清晰明了、毫不含糊的意愿,同意与之参与某种行为。
这里有2个重要的概念需要了解一下。(来源:百度百科)
1.没有同意就是性侵
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被定义为性侵,还有不少人觉得一方如果没有奋力反抗,那就是半推半就,算不上被侵犯。但实际上,没有征得明确的同意而发生的性行为,就是性侵。
所以,性侵并不一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发生在阴暗的小巷子里,受害者被坏人用枪指着头,场面暴力血腥。性侵很有可能发生在信任的人之间。例如夫妻,男女朋友,初次约会的相亲对象甚至是好朋友之间。
2.性同意年龄
性同意年龄指在法律上达到有能力同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年龄。低于这一年龄者,被视为没有性同意能力,所以,无论其同意与否,成年人与之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
所以,一个成年人与低于性同意年龄的人发生性关系,是不能够说这种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它是违法的,是会被视为儿童性虐待或法定强奸罪的。
我国的性同意年龄是14岁。至于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我国在2013年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这里的"意见"两字值得我们注意,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它只是一份文件,还没有上升为一部法律,一条法规。对于这个文件,罗翔老师在讲解这起案件的视频中(详见bilibili)也有提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看。
回到这个案子上来,为什么14岁这个年龄应该被提高,或者说是为什么这个概念会被认为是很重要的?答案自然是 处于这个年龄的定罪标准和高于这个年龄的,通常意义上的强奸案的定罪标准不同。
"我们之所以要设定这么一条线,就是认为某一个年龄以下的幼女或者幼童,没有办法理性地评估 "性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后果"。特别是当一个未成年人和一个成年人,他们在智识,社会经济地位,过往经验上有种种不对等的情况下,这是对未成年人,对年龄小的这一方的一种保护。"
自由如果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法律虽然没法改变人心,但是法律至少应该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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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展到如今,我意外地看见了一些所谓的"反转",看到了部分人为鲍某洗白,看到他们转而开始攻击李星星,因为她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不完美受害者。有的人说14岁已经成熟了,她肯定明白那意味着什么,更有甚者指责她玩心计。充满恶意,自以为理性的评论刹那间汹涌而来。
可是这世上并不存在完美的受害者。
" 这个世界上没有理性人,你想做一个理性的人,不要把你的标准强加给别人,我们在法律中只有一般人。"
著名的金斯伯格大法官,就是美国的那位传奇人物,也承认自己在旁听国情咨文报告(总统向国会发表的年度报告,包括政府的施政纲领,总统每年面临的国内外情况,以及政府将要采取的政策措施)时并不是"百分百清醒"。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她/他们以后将会怎么看待这个世界?鲍某的事让她/他们感到深深的无力,林奕晗的事让她/他们感到音信如沉大海般的绝望,他/她们还未踏入成年人的世界,踏入这个社会,就要带着恨意与敌意去对抗。
虽然反抗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毕竟那起码能消解掉哪怕一点伤害。可是我们还有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反抗之后,伤害如果反而变本加厉呢?
很现实,也很沉重的一个问题。诚然,我们希望反抗能减少她/他们的痛苦,但或许更关键的做法应该是在她/他们在进行反抗后的保护人们该如何给予。
如今看到有不少博主还在坚持为李星星发声,纵使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些许人的辱骂,受到了来自外界的大大小小的压力,可是,有的人在,因为有的人还在。
尽管责骂声有不少,但我还是愿意相信大多数人是善良和理智的。而我们能做的就是通过散发自己可能很微弱的力量,去与这平行世界里其他力量相汇合,去尽可能地"摧毁"那些邪恶与阴暗。
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力量很微弱,就不去做什么
正是因为我们的力量不是很强大
我们才应该更努力去做点什么
能挽回一点是一点
能帮助一点是一点
最后,无论这件事是什么结果,人们都不应该忘记李星星,还有那些有过类似经历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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