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的根本规律是什么呢?或者说这个世界的变化遵从怎样的逻辑?存在的永恒存在,虚无不能生成纯有,同一律是存在的根本规律。
一是一、二是二是为同一,但这不过是主观逻辑上的规律,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严格按照同一律而存在。正和反是相互对立的,按照同一性规律,正即是正,反即是反,但是正和反都是相对于彼此而存在的,正虽是正,但是在其暗面也隐藏着反。正反虽对立,却也统一。
正是正是同一逻辑,正是反是否就是对立逻辑呢?输入正得到正,或者输入正得到反,其实并无差别,前者正对应正,后者反对应正,都没有摆脱同一律的范畴。世界是变化的,未来是不可预测的,同一性规律是一种主观的规律,自然的客观的规律应该是另一种东西。万物负阴而抱阳,如果将一切存在一分为二——阴与阳或者正与反,那么正因正果或者正因逆果都是一样的,有确定的因,而无确定的果的规律才是超越同一律的自然规律。
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外即是概率,正与反对立统一,正反相互包容,一切存在的都不是单纯的存在,显露在外的形式中包含着其他的形式,只是隐藏在外显的形式的背面。存在具有对立的形式,但是无限的形式中只能显露其一,这是本质和显象的对立。正反相通,如果只是显露正或者反的话,就不能表现出本质了,规律性或者说秩序性有违存在的本质,无论正因正果还是正因逆果都是单一的,不能表现出对立的本质,自然的本质就是没有规律性或者说混沌性。
虽然存在的本质是混沌的,但是存在自身必须具备外在的形象,显象是本质的一部分,但是不能表现全部的本质,一切显露在外的形式都必须对其他的形式进行压制,但这不是永远的。被压制的形式必须显露出来,才能表达混沌和对立的存在本质。存在的本质是一种多形态的叠加,彼此不同,所以不能同时显露出来,但是可以依次显现,同时这种显现并无规律。可能存在的必然存在,这种必然存在不是当下的必然,而是当下可能不存在,但在未来必然存在。可能存在的也非是妄加猜测的存在,而是符合逻辑的存在,或者说符合同一性规律的存在,只是同一存在中符合同一规律的形式并不唯一,不能同时显露出来。矛盾的本质不是一合理、一不合理,而是按照不同的准则都合理,但是彼此对立。可能的存在是符合规律的存在,可能存在的存在不一定现在存在,但必定未来存在。一切概率之中的都是可以成为现实的,整体包含无限的形式,每一形式在无限的时间内都必然显现,空间若是无限,那么一切形式都可同时存在,空间若是有限,那么一切形式都在时间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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