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不短不痛不痒的preface:
第一次知道简书,是看到朋友的推送。当时就只觉得It's not gonna happen to me. 毕竟从纸质书的忠实拥戴到面对时代的洪流被“冲垮”忍不住买了kindle,一直觉得guilty,好像违背了什么承诺似的感觉,这感觉对有执念的人来说如影随形,让我浑身难受。而现在呢又抛弃了无辜的日记本转而用打字的形式,虽然从来都是写了这本放下那本,反反复复支离破碎,可是每次翻看过去写下的文字是真的能够回到过去啊是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所有记忆都回来了啊。那感觉让我想起陶立夏在《到伦敦去》中说的
我找到了记忆拼图中长久以来缺失的最大的那一块,所有想象归位。
于是定义自己为喜欢怀旧的并不十分优雅的小姑娘,或许以后就是老太太whatever我就是这样努力想要留下些什么足以提醒我回忆过去的东西。Jsut like小学的纸条初中的信件高中的随笔日记还有数不清的星星纸鹤照片。最冒着傻气的时候甚至抄下某个人的短信,在那个小灵通还无法拍照的年代一字一句纯手抄。即使这样努力的我也还是很懒,许多转瞬即逝的moment我错过了就再也没有记录的勇气和资格,想想还是像一个疙瘩在我这样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心上。
不过那又怎样呢?经历过就好,痕迹总是在那里任岁月怎么抹都抹不掉,就像我试图写下一段旅行,可途中的每一个moment每一个feeling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感同身受,我管这叫crush至少对我来说这就是我生命中最暧昧的crush,无关爱情。
现在我想做个尝试至少是为自己,说是重建也好可是我不想要像莫醒醒和米砂那么矫情,真真实实的吧啦吧啦才是我的心头好。向每个Katherine say hi让她再勇敢一些再多爱一点,至少面对什么都能摸着头发心无芥蒂地说一句What's up,对了,我要她在记忆里冲我微笑,是那种能引得我坐在窗前戴着老花镜都能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回想起的笑容。
好啦,终于结束让每个“作者”头疼的部分,Next part, it's my story, you wanna hear it?
从大连回来后,我总会想起“并无实体的城”,“凝聚起来的无限”,它们来自Eliot and Henry James对伦敦的印象,而又不止于伦敦。城市的魅力便在于此。
走在这里你总能感受到一种不规则,“并无实体的城”,“凝聚起来的无限”,对,就是这样。英国诗人总能用他们独到的方式解读城市,每次读到我都觉得有一种隐秘的伟大和矜持的犀利。大连就是这样一座城市,建筑风景并没有方正的规则,而是凌乱散步,三三两两。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torture,毕竟什么都希望规规整整的才是我的个性。然而短短三天,却足够改变我的想法了。感受不一样的美感,而不是坚持所谓的“刻板印象”也一定是旅行的重要意义。
6.8晚
和姐姐拖着笨重的行李箱挤地铁,一路“奔波打怪”到达北京站,闷热的夏天折腾过后抢占并不十分宽敞的卧铺车厢座位,再来杯圣代或雪顶,两个人直呼“好爽”,这时候旅行的开心已经渐渐显现了。一切都是未知一切都是陌生,不怀无谓的期待就那么到另一座城市去,即使不是伦敦,也令我万分喜悦。一夜劳顿,可因为獭獭的陪聊和另一个好朋友的song for sleep温暖的不得了,裹着厚被子乖乖蜷缩在中铺一觉睡到凌晨四点被热醒,然后再也没有睡意。直到此刻,回想起那晚车窗外疾驰而过的夜景,都还有种奇妙的感觉,就像Mozart violin回旋在耳鼓,跳跃的带着魔力的,不期而遇。路过水上的立交桥,被灯光映得我眼眸迷蒙,不知道说什么好愣在那里,来不及拍照就把它留在了回忆里。
天渐渐亮了,我能清楚的感觉到这里不是北京也不是舞钢,全新的感觉总会以气味的形式传达给我,也许这是我独特的认知吧。我能闻到初夏清晨叶子的味道,还混杂着太阳干燥的热烈,明知道再过上两个小时就会把人烧得心烦意乱,但还是“飞蛾扑火”般把手伸到白色窗帘的空隙处,全意承受阳光。
oh这城市华灯初上初至大连,印象只有白昼与黑夜,旖旎流转,总让我有种想认真读懂这座城的冲动。光影转换,也许并不只是Dalian还有London还有Tokyo还有Prague…
「考试周真是磨人的小妖精,懒懒散散拖沓着一周过去了」–Kathe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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