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时间是22点34分,在床上躺了一天的小王终于决定从爬起身来,拖动着慵懒的躯体,瘫在椅子上,百无聊赖,用清凉的水洗过脸之后,调好书桌前的灯光,想要泡一杯茶,在等待水烧开的咕嘟咕嘟声音中,打来电脑,找到了The Lovin' Spoonful乐队的Daydream,据说这是村上春树喜欢的歌,身体不自主地摇头晃脑起来,很多时候只感到神奇,当你喜欢某个人的时候,你会发现对方喜欢的一切都那么适合自己。
思绪仿佛长了翅膀一般,飞到了那些个睡眼朦胧的时刻,穿过潮湿的水汽和氤氲着雾霭的天空,想到了一些清晨,坐在地铁上发着呆或者飞快翻着kindle,我的很多想法和思考都诞生在那些时刻。最近在读的一本书是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或许书中的大叔之爱为我那半真半假的混乱日记带来了些许的灵感,不过扉页的英文标题更让我心动不已,tender is the night, 没有比温柔良夜更加浪漫的事了,而blur乐队的那句tender is the night, lying by your side,应该也是出自于此,总而言之,阅读和音乐都是我喜欢的事。
说来怪不好意思的,我应该是属于那种喜欢一个人呆着的性格, 或者说,是那种不以独处为苦的性格,我可以一天保持几个小时不交谈,伏案独坐也罢,默不作声地读书也罢,或者全神贯注地听音乐也罢,我都不会觉得无聊。作为社交苦手,我也时常怀疑自我,然而这并非我能抉择的,天性如此,谈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村上春树在《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中的一段话,每每回顾,只感觉心里的某个角落像是被攥住了一样,差点drama地掉出泪来,但又一想,倘若我真的呜呜哭起来,那场景应该也蛮搞笑的。
那段话是这样的:
「我仰望天空,能看到一丝一毫的爱心么,不,看不到。只有太平洋上空悠然飘来浮去,无所事事的夏日云朵。云朵永远沉默无语,它们什么都不对说,或许,我该仰望天空,应当将实现投去我的内部,我试着看向自己的内部,就如同窥视深深的井底。那里可以看到爱心么,不看不到。看到的只有我的性格,我那个人的,顽固的,缺乏协调性的,每每任性妄为又常常怀疑自己的,哪怕遇到了痛苦,也想在其中发现可笑之处的性格。我拎着它,就像拎着一个古旧的旅行包,走过了漫长的历程。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才拎着它。与内容相比,它显得太过沉重,外观也不起眼,还到处绽开了线。我只是没有东西可拎,无奈才一直拎着它。然而,我心中却对它怀有某种依依不舍的性感。」
说来写文章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虽然并没有认真耕耘,更没有写很多篇,但开始写文一个月之际,处于仪式感也好,别的什么也罢,总想说点什么,就当深夜的胡言乱语吧。
最初开始记录是因为一件事触发到了我,说实话,倘若一直心境平和也不会想起写这些,姑且原谅我冠冕堂皇地引用马尔克斯的那句名言「活着就是为了讲述」吧。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怎么也坚持不了。况且,倘若没有公众号,我也会一直在微博,豆瓣等地说个没完吧。与其碎片化地记录,不如偶尔去写一些篇幅较长,步调一致的东西。
除此之外,我总觉得如今互联网众多社交媒体把现代人的大脑钝化了,无论是类似于微博,twitter等碎片化阅读,还是抖音,快手等趋近无意义内容重复,有多少人在创作一些为博人眼球,却质量低下的东西,在慢火炖煮中,我们的大脑已经越来越习惯接受那些简短的,简单的内容。流量为王的时代,我们对文字不再敏感,看到长篇不再有耐心,对散文小说嗤之以鼻,我们把鲁迅,雨果,托尔斯泰束之高阁,却对站在风口浪尖的猪趋之若鹜。
这或许也算是我开始写文的一个理由,倘若没有力量改变这个时代,就先让自己尽量不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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