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收到认识多年的好友发来的几十条语音,无一不在抱怨或者指责她的先生,在我的角度看来,她是想找出她先生不好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委屈,证明她是对的,证明对方是不爱她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对方的错。她陷入了“受害者”这个角色里面,总想着要“报复”,然后就在那条不放过自己的那条路上越走越远。
我表示挺纠心的,虽然我感觉到她所说的事情的问题点,从我学习过的内容来判断她的问题根源,但也只是我认为的而已,我感到一种无力感向我袭来。
我很想去帮助她,用我的方式,但是之前老师讲过,当事人没有提出要帮助的时候千万不要插手,因为对方有可能是让自己陷入那样的局来获得关注。
就用阿德勒提出的“目的论”——我们大家都是在为了某种目的而活着。朋友所说的事情都是她基于某种她想达到的目的而提出来的。
阿德勒还提出,决定我们自身的不是过去的经历,而是我们自己赋予经历的意义。
事情已经发生,那就是客观事实,无法改变,只能通过重新定义。原生家庭里面发生的事情,比如因为父母情绪不稳定导致我现在也是情绪不稳定,把自己情绪有稳定归结在原生家庭里,只会变得止步不前。
所以说,任何事情都是可以重新定义的,就看自己愿不愿意。
以下是今天发生的事情:
1.早起共读,分享;
2.打卡完成;
3.洗外套,拖客厅;
4.上班继续练字,打卡;
5.与同学链接,朋友圈回复,微信群互动;
6.中午通话,录课;
7.下午整理发票,晚上寄出;
8.下班打球,拉伸;
9.晚餐吃到好吃的鸡趐;
10.共读,完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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