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时会不自觉地徘徊犹豫,甚至对一些事一些人怀恨在心,不是因为有多么憎恨,而只是曾经伤透了心,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让人在心里久久不能抹去。
总有人说,不经历一些事,不能认识一些人,也不能长一些见识和智慧。社会就是一个大课堂,生活就是酸甜苦辣拼凑的体会。
也许我们爱过恨过,甚至有时想到残害某人或自我伤害,但终因一些社会关系或亲情而选择了放弃,只为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伤痛。
过去的一年虽然过去,为了讨一个公道或说法,奔走于取证与起诉之间,最终因案件涉及犯罪或刑事而不得搁浅。有朋友说那么执着干嘛,就当被恶狗咬了,就当被不值得的人中伤……我说为什么?难当善良人就应该为不善良者的作恶去买单吗?难道一个文明的社会就允许恶人作祟、大摇大摆吗?难道法制社会法律、执法机关只是摆设吗?
作为受害人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揭露社会中的丑恶,拿起法律武器,向邪恶、丑陋宣战,而不是一味地忍受、纵容不法分子逍遥法外。不然,天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执法机关存在的价值意义何在?
在整个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自己深入研究了一些法律条款,也重新认识原告的丑恶嘴脸,也了解法院职能及诉讼过程,可以说通过官司给自己人生补上了深刻一课。切勿随便相信身边的人,哪怕有时他们打着行善、积德、做好事、帮助你的好心,但其真实的目的就是利用别人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人心不古,行善积德,但一些自私自利的人,想的是怎么利用别人的善良或无知,想的是怎么采用不法手段诱骗坑害别人,想的是怎么冠冕堂皇欺世盗名,哪怕他们一时的丑恶嘴脸未暴露、狼子野心未得逞,依然招摇撞骗、大言不惭……
同事、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金钱往来,尤其是面对伪善的嘴脸,应特别当心,因为在金钱往来之间诚信是根本,对于不讲信用没有信用没有担当的人来讲,善心收获的必然是伤害。法律上讲求证据,为避免日后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最好在金钱往来之间先做小人、再做君子,当场立字据签名按手印以供日后麻烦考验。
法不容情,法是公平正义施展的平台,作为公民知法守法才是根本。没有人可以随便践踏别人的善良,也没有人可以任随别人的欺骗和践踏。在做好人、行善事的同时,我们每个人要学会保护自己,要在法理之下来进行或开展活动。
古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世间各种各样的人应有尽有,在我们身边、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在人生各种舞台,请不要以为坏人都是丑陋嘴脸,请不要以为眼前就是春光一片,岂不知坏人也会伪善、岂不知人与人之间也存在伤害,特别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有时同事、朋友、亲人也经不住诱惑而背叛。时刻保持一颗警惕之心,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确保两不伤害,家庭、社会、职场才能更和谐。
让我如何认识你,曾经给我的欺骗和伤害,记忆深深,让人久久难以忘怀。奉劝那些自私狭隘的人不要随意践踏善良、不要对相信自己的人施加残暴、不要以为自己一时的作恶不会遭到报应。
请相信多行不义必自毙,久走夜路必闯鬼。没有人愿意忍受别人恶意施加的伤害,没有人能够容忍罪恶欺骗的嘴脸,法律会挥舞起利剑向邪恶宣战,黑暗即将过去,光明一定到来。
悔改吧,以一颗惭悔之心,向曾经被自己伤害的人,向自己丑恶的嘴脸告别,用虔诚与善意去填补自己罪恶的深渊,用爱与无私去铺展自己的未来。
为自己,也为后世子孙,积善行德,光显明媚,这是正义对邪恶者发出的邀请,这是公平对猥琐者发出的吼声,这是法律对违法者的劝慰,这是作为一个受害人对伤害别人的人默默期许。
让我如何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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