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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冰与火之歌

作者: 冯老撕 | 来源:发表于2020-03-08 23:33 被阅读0次

    距离上次探讨互联网医疗话题已经过去了两年。正如本教授所讲,创业者们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尝试大多折戟沉沙。然而,今年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把这碗冷饭又炒了起来。几年间惨死的前浪尸骨未寒,后浪们又已经蠢蠢欲动。互联网医疗到底是一场美丽的意淫还是即将涌水的井眼,就让本教授带着你们一起探究、复盘。

    什么是互联网医疗?

    顾名思义,就是使用互联网思维或者互联网技术解决医疗问题的商业尝试。

    为什么会有互联网医疗?

    一方面,医疗领域存在巨大的未满足需求和强大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在购物、出行、教育、娱乐等领域有着充足的成功经验,认为互联网可以改造一切领域。

    互联网医疗有哪些常见业态?

    和互联网的发展一样,可以认为其有两个阶段:

    信息检索与交互(1.0阶段,2C业务):

    \bullet  挂号、疾病自检、问诊、购药、医疗服务(护理、保健、美容等)、复查/回访等医患沟通

    \bullet  患者社区等患患沟通

    数据处理与辅助决策,实际为医疗大数据(2.0阶段,2B业务)

    \bullet  RWD方向:RA及ADR管理

    \bullet  AI方向:辅助诊断及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方案设计及执行

    谁能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服务,谁是真正的生产力不言而喻。企业的发展现状说明一切,具体不点名了。

    新政为互联网医疗开了多大的门?

    其实只是针对续方的医保报销开了门。

    原文: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B业务依然无法收费,因为2019年09月0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了明确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不属于诊疗活动的服务;以及非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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