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意间,看到了《活着》这本书。闲着没事就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我还读过一本他的书叫《许三观卖血记》。他本人有很丰富的经历,所以才会写出这么与众不同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福贵的人是怎么把自己两百亩地的家产给弄没的,把自己的家产给弄没之后又是怎样生活的,最后又是怎样自己亲手一个一个把自己的亲人给送走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与众不同呢?因为他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描述。故事本人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敢于面对自己的过去。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福贵破产后,无奈把自己不会说话的女儿送给人家,可自己的女儿一次又一次的跑回来,路上全是石头,她还没有穿鞋,脚都被磨破了,还死活都不愿意走,自己的弟弟也不愿意让她走,最后还是把她留了下来,真是兄妹情深。这要是在现在,不要说是光着脚跑了,就是跑都不愿意跑。
读《活着》有感这本书形象的讲义了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的样子。读完之后感觉自己更了解那个时代,也体会到了那个时代的残酷。
读完之后有很大的感触,的确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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