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觉得自己写东西,是不是应该只用自己看得懂的语言,这样就可以更轻松更明快地表达自己。
但是当我敲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发现那是不行的,你写东西给谁看的呢?当然是给别人看的!如果只是给自己看,那就写入私密日志里好了,还写什么作品。
常常觉得,一两句话就可以表述的道理,为了让他人能看得懂,自己还要挖空心思,想出一两千字的文字进行叙述或解释,才能得到他人的认可。有时候想,何必呢?但是也正是这一两千字的论述,才能将自己的意思表述清楚,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想法。
只是简简单单几个字,在别人眼里一闪而过,那样是很难产生化学反应的。
再说,现在的文学形式,又不比古代,那时的文言文字字诛金。重点是人们也愿意去读,也只有那个可以读。
而现在却完全不同了,现代人可选择的书目简直是太多了,即使你坐在那里,直至读到老眼昏花也都有读不完的书。大多数书目都把篇幅和时间浪费在论述上,但是你不论述那些初学者他又看不明白。所以,现代的人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读的都是不是重点的重点,想要找到重点你得学会精简精简再精简。
所以,我们必须要有选择地读书,只读自己喜欢的书籍,不喜欢的统统靠边站,因为一辈子很短,能读多少就读多少吧,千万不要把自己大把的时间花费在自己不喜欢的书籍上面。
至于写东西,还是选择站在读者的角度,把它讲明白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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