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他阿毛。他第一次出现在我小说中的时候,我的同学以为那是我养的一条小狗的名字。他很不喜欢被这样叫,因为容易让人想到祥林嫂。可遇到我这种固执的家伙,他就没辙了。
他叫我丫头。我喜欢被这样叫。每次听到有人这样唤我,我的心就成了康河柔波里的一条水草。只可惜,长这么大,我都不是讨人喜欢的姑娘,所以,很少有人这样叫我。他是第一个。
我一直把我们的恋爱叫作“网恋”。每每这样说的时候,阿毛都涨红了脸跟我争辩。他很忌讳这两个字——初恋女友在他出差的无聊时间里,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人,然后弃他而去。或许不是忌讳,他是痛恨。
但我们的恋爱确乎是从网上开始的。
考研结束的那个春节,日子瞬间被拉长了很多,为了打发那些冗长寂寥的时间,我日日夜夜泡在网上,然后天南海北地跟熟悉或陌生的人胡说八道。阿毛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他是众多“聊友”中的一个。我们是高中的校友,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上学时候的交情,仅限于见面点头打招呼而已。记忆中的他,瘦瘦小小的,可能比较爱动,每次见他,都像猴子一样窜来窜去。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更深刻的印象了。
高中毕业后的很多年里,我们从来都没有交集。只是有一天,他忽然在我的校内日志上冒泡,评论我写的东西。我当时并没有在意,只是礼貌而客气地回复。后来的很多次,他都第一时间跟踪我写的日志,常常发表没多长时间,就有他的评论。我知道,在这么一个信息像窗外的云一样变幻多端的时代里,不会有谁闲得蛋疼总来关注你的吃喝拉撒,开心忧伤。说实话,当时,我还是有点小感动的。
小年的那个晚上,家里人都在打麻将,斗地主,本来宽敞的客厅一下子显得逼仄起来。我最怕闹腾了,便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上网。QQ的消息盒子一直在晃动,每个人都在祝福新年好。普天同庆,形势一片大好。不知怎的,我突然有点落寞。
阿毛的头像就是在那个时候亮起来的。那天晚上在外面办事,回到住处的时候,看门的大爷已经鼻息雷鸣,怎么也叫不醒,他只好住在了公司旁边的宾馆里。开始聊天的时候,我已经有点犯困了。那是北国的冬天,家里又没有暖气,我虽然穿了一件加厚的棉袄,可因为大姨妈的突然造访,还是全身冰凉。我已经忘了那场记忆中最漫长的聊天是以什么话题开始的,可是说着说着我竟然忘记了时间。连门外打牌的什么时候散去我都不知道。我只听见妈妈在窗口敲了两次,催我睡觉,看我坐着不动,便懒得管我,自己去睡了。
现在似乎很难记起聊天的具体内容,无非是一些张三李四,芝麻谷子的事情。可是,慢慢地就变了性质。午夜的时候,空气越来越暧昧,我们谈话的内容也变了。他知道我来了大姨妈,劝我保护好自己,让我灌个热水袋。我一直是个大条的女人,从来都不知道热水袋和我那可爱的亲戚竟然是一家子。他很随意地说起自己跟前刚好有一个,又用不上,改天拿给我。然后他要求跟我视频。那天我穿一件暗红色的棉袄,是高二的时候做的,为了保暖,里面填了很多很多的棉絮,穿起来臃肿得很像一只丑陋的笨熊。我本能地拒绝着,可是鬼使神差地又想挑战一下这个男人的底线——看他是不是叶公好龙。
看到我的第一眼,他就发了个笑脸,我当时便羞得桃花满天飞了。果然,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然而,接下来的话差点让我泪奔了,好可爱的姑娘,红红的脸蛋真想上去吃一口。瞬间,我心里的彩帛铺就开张了——红的,紫的,绿的,五颜六色地飘来飘去。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嫌弃我的意思。像我这种自卑至极自视甚低的姑娘,第一次有这种待遇,套用现在的一句话——爷的心彻底融化了。弃械投降的我越来越放肆,开始老公老公的叫他,他情意绵绵的丫头来丫头去。我以为,只是开个玩笑。我以为,只是聊个天。我以为,大家都成年了,谁会把这当真?
在之前点点滴滴琐碎的联系里,我知道他在一家公司做的还不错,似乎已经是个项目经理了。公司其实已经放假了,他在那里等着拿年终奖回家过年。我弱弱地问了一句有多少,毕竟这是隐私,我有点不好意思。他轻描淡写地回,三万。那时,对于一个月拼死拼活只有一千六百块钱的我来说,三万真是个不小的数目。我在心里偷偷地算计了一下——体贴又温柔,还算有钱,一个不错的人儿。我承认,那一刻,我真的是一个庸俗透顶又浅薄势利的女人。然后,他说我们在一起吧。我说,好啊好啊。再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怎么想都像在做梦啊!
我们结束聊天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了。关了电脑走到外面,夜冰冷而寂寞,我把手伸向天空,它很快就被黑暗湮没,仿佛滴水溶入大海。我对着未知的远方打了一个响指,那轻微的声音迅捷地溶入在村庄无边的夜色中。
在后来的很多日子里,我都搞不清楚那天晚上的自己怎么会那样轻率。难道,真的就像人们所说的,爱情都是天意,它跟疾病、绝症一个道理,你没法争取也没法预料,它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不来。它是完全不可知的,每次爱情都是一个特例,你没法总结一个规律。
我是睁着眼到天亮的。妈妈叫我吃早餐的时候,我幸福地躺在被窝里,向她宣布——我有男朋友了!妈妈以为自己的女儿疯了,过来摸了摸我的头,我不理她,自顾自地傻笑着。人生有时候真是奇怪啊。我那时只有23岁,怎么就那么恨嫁呢?我真的能饥渴到——男的,活的——就要吗?
大年初四,我约了两个高中同学在县城见面。阿毛也过去了。那是毕业之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在汽车站等同学的时候,他出现了。骑着一辆白色的电动车,穿一件黑色的小西装,里面是衬衫和浅色的薄毛衣,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第一印象基本上还是好的。
可是,下午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就完全变了样子。他来县城是参加同学聚会的,来见我们的时候已经喝到微醺了,脸红得像刚卤好的猪肝。我的两个朋友坐在那里,他连招呼也没打,一屁股就坐在凳子上,样子粗鲁而滑稽。我无意中看到吉楠脸上嫌恶的表情,我有点羞愧,瞪着他不说话。他却丝毫不以为意,俨然自己是个主人,讲话的时候粗声粗气,笑的像个市井小无赖。我感觉好丢脸,匆忙找了个借口打发了他。他走之后,两个朋友不约而同地开始攻击他。碍于我的面子,话没有说得很直白,但我还是听清楚了,她们说——这个男人配不上你。
我总以为,很多事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那天,如果阿毛不是以一个“酒鬼”的身份,而是文质彬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为我赚足面子,或许美好的形象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或许日后我们争吵的时候,我也不会有那么多讽刺嘲笑他的口实。但这些只是我的假设而已。从一开始,这就是一段不被祝福的感情。
见面之后的第三天,我便回了兰州,他也回去郑州开始上班。说实话,那段感情开始得如梦如幻,我总觉得很快就会结束。我没有谈过恋爱,从未拥有过来自一个男人真正的关心。我想,在最初的那段时间里,我应该是幸福的。每天一下班,就跟他煲电话粥。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我们,对彼此的了解都来自于那几个小时的电话。慢慢的,我完整串联起了他的故事。
阿毛高一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在家是老二,正是没人疼没人爱的位置。他为人很仗义,在外面有一帮的朋友,或许就是为了填补亲人之爱的缺失。他从不主动提他的母亲,我也小心翼翼的,怕伤害到他,自动跳过这个话题。他也不愿意提那个离他而去的女人,那个和他发誓要天荒地老的女人。阿毛是个用情很深的男人,失恋之后一度辞去工作,环游了大半个中国,才慢慢走出那段创伤。我对他的前女友一直耿耿于怀,总是费尽心思地从他那里了解一些蛛丝马迹,然后配上我文艺女青年丰富的想象力。我始终无法释怀的是,那个女人为了补偿阿毛,在分手的时候把自己奉献给他,来回报他几年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是个有情感洁癖的女人,一直觉得自己的东西被亵渎了。对,阿毛现在是我的,别人是不能碰的——我就是这么一个霸道的女人。
三月底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洛阳,他在那里等我。那是我们第一次正式的约会。我到洛阳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了。春末的夜晚还有一丝料峭的寒意,他在路灯下的身影孤独而凄凉。看到他的一刹那,我忽然有种奇怪的预感,我知道有一些事情会发生。只是,来得太快了,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他牵着我的手,走在黑漆漆的洛阳街头,我高跟皮鞋“嗒嗒嗒”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是那么地刺耳。我浑身冰凉,我在渴望着什么,又在拼命地逃避着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一直没有说话,他以为我坐车太累了。其实他不明白,我只是太害怕了。
从洛阳回来,我一直都在纠结和挣扎,我开始后悔。我去做了一直向往的事情,然而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象中的快乐。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总嚷嚷着要抓到那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最后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泡泡在自己跟前破碎而无能为力。我就是在那种失望的纠缠中,开始不断跟他争吵。
没过多久,阿毛便来兰州看我。我带他见了大伯,大伯一家隆重地接待了他。大伯很喜欢这个老实巴交的孩子,虽然这不是他眼中最理想的女婿,但终究还是一个过得去的人。可是,我并没有因为长辈的认可而爱上他。
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我才跟他在一起。听起来有点可悲。
阿毛是一个很重义气的人。在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里,他赚的钱并不多,但是只要慢慢攥起来,还是可以给我带来安慰的。可是,他最好的朋友的母亲生病了,是癌症,化疗需要一大笔的钱。第一次借给那个朋友一万块钱,我有点心疼,但是还可以理解,毕竟是好朋友。我当时考虑把这些钱送给那个朋友,算是一点心意,并没有再收回来的打算。但是,没过多久,阿毛又向我要钱,几乎把我们那点可怜的积蓄全部拿出来了。我坚决反对——我们以后要怎么办?说实话,阿毛家里的条件太差了。他这样,我爸爸是绝对不放心把我交给他的。所以,我希望他能有点钱,可以在见父母的时候有点底气。但是,他从不考虑这些事情。
我忽然变成了葛朗台一样的守财奴,每天像宝贝一样地守着自己的财产,幻想着有很多人来打我那些钱的主意。然而,不管我如何的反对和反抗,阿毛还是毅然决然地借钱给那位朋友,甚至,跟我分手都在所不惜。我真是伤透了心。我固执地以为,在阿毛心目中,朋友比我重要。在他内心深处,我就是个吝啬狠心的女人,宁愿把钱放在银行里,在通货膨胀中飞快地贬值,也不愿意拿出来救死扶伤。谈钱是很伤感情的事情,我们两个都被伤得心力交瘁。那个夏天的很多个夜晚,我在一分部的小花园里,抱着电话歇斯底里地跟阿毛吵架,我们两个相互抱怨,相互攻击对方。最后,还是以我的失败告终,他还是把钱给了那位朋友,我也没有跟他分得开。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明白,我们才刚刚在一起没多久,生活的压力尚在遥远的地方,为什么却总在为钱争吵。后来,我慢慢明白了,从一开始,我就不爱这个男人。于是,我很自然地站在了理想主义的对立面。我要靠许许多多的钱来给自己安慰。心情不好的时候,在自动取款机上数一下数字后面的那些零,就可以让我快乐起来,让我获得脆弱的安全感。
为了治愈我受伤的心灵,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阿毛请了个长假,带我去看海。因为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想去海边看夕阳。火车到达青岛的时候,正是黄昏与黑夜的交界,天空是浓郁的灰蓝色,街道上一排排晶亮的灯光,一直流泻到视线深处。好美好美。
我们在青岛,挥金如土,住三百多块钱一晚的海景房,吃各种各样的东西。我像个公主一样被照顾着,只要是我想做的,阿毛头都没有摇过。不管是为了补偿我,还是为了减轻自己的歉疚,总之,他在小心谨慎战战兢兢地讨好我。我带着一种报复的心情,甚至想花光所有的钱,让他在穷途末路的时候,记起曾经对我的伤害。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么复杂的女人。其实,我一直渴望的幸福都很简单——每天有酸奶喝,有苹果吃,有锅可以给我煲汤,有能收获一屋子阳光的落地窗。但此刻,我竟可以如此残忍。
我们在黄昏的海边亲吻。我们在清晨的海边赶浪,捡贝壳。我们在蓬莱阁上,望着远方飘渺的海上神山,在风吹过的时候他抱起我。我没有看到传说中从不失期的海槎,也没有看到壮观的海市。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我有点沮丧。很多事情,想象中总是无尽美好,真正拥有了,就会发现,不过如此。生活中许多时候,我们总是习惯费尽心机地去追逐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有一天,真的得到了,却总不免失望地叹息一声:唉,不过如此。可悲的是,人们还是在自己的幻想里开心奋力地追逐着,却很少停下来思考一下追逐的意义。
海上归来,我终于原谅了他。
木樨花开的九月,我的研究生生活正式开始。我们打电话的大部分内容,还是在争吵,为各种各各样的事情。以前,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脾气可以这么坏。我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么恶毒的女人。在他跟前,我就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一样,对他大吼大叫,对他肆意妄为。我很少考虑他的感受,只是理所当然的以为,他本该如此。或许,在我的潜意识里,还是觉得阿毛是配不上我的。我是重点大学的研究生,他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专科生,我们之间真的有距离。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着他的底线,有时候,我甚至无耻地想,如果用这种方式能够逼他离开,也算不错。我生平最痛恨背叛。在这段感情里,我怎么也不想充当那个最先离开的人。但是如果有一天,是他先选择放弃,那我就可以理直气壮,趾高气扬,然后伪装成一个受害者的样子,去赚取眼泪和同情。我竟然这么卑鄙。
但是,阿毛却是一个如此冥顽不灵的家伙。不管我怎么的胡闹放肆,他始终没有说过离开。有时候,我都被感动了,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可是,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游戏,在出走和回归中,乐此不疲,津津有味。我总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种神奇的力量在支撑着:一个男人到底要怎样的包容,才能这么对一个女人呢。是因为爱吗?我不知道。
春节的时候,我带阿毛回了老家。父母是我最后的底牌。我很清楚,只要爸爸妈妈有一丁点儿反对的意思,我就可以干脆利落地结束这份感情。然而很意外,妈妈那么挑剔的人,竟然没有对他说什么。爸妈说不上特别喜欢他,但是绝对不讨厌。我的心里既悲哀又踏实。这是我的命,我还是认了吧。
春节后刚开始的几个月里,我挣扎动荡了一年的心终于安定下来。我不再患得患失,我告诉自己,就这样吧,至少,这个男人爱你,至少他愿意为了你努力。我只是一个凡俗的女人,要求那么多干嘛呢?我曾一直以为两个人在一起的唯一原因是爱,生活却最终告诉我,爱不仅不是唯一的原因,有时候甚至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原因。
这真的不是一个理想的男人。他不懂得适时的浪漫,感情在他那里是很实际的东西。他从来不会找个有情调的地方约会,不会说让人脸红心跳的话。他不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从后面抱住我,贴在我耳边说,我爱你。他颠覆了我关于恋爱的所有憧憬。可有时候,他也很可爱。比如,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他说送我一只毛毛熊,寄到的时候,竟然是两只,我顺便给了他一只。我也没有特别爱惜,只是觉得女孩子的床上放一只毛绒玩具,看起来会比较有爱。然而阿毛却很珍惜,把那只小熊幻想成我们的小女儿。打电话的时候,他总会撇着腔调,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我骂他,说一个大男人,不像话。第一次去郑州看阿毛,住在他的宿舍里,我才理解了他对这只小熊的感情。米黄色的小熊还干干净净地放在床上,乌溜溜的眼珠子定定地看着你,一副楚楚动人的可怜样。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他细心地把小熊放在被窝里,无限疼爱地说,爸爸妈妈得出去,你一个人在家要乖啊!他滑稽的童音让我一下子就笑翻了,我追着敲他的头。阿毛有时候会卯足了劲,动用自己不全的五音,发出奇怪的声音逗我笑。我兴致来的时候,也会哼歌,他说我唱的很好听。呵呵。他听的歌很少,不知道我的调子已经到南山了。有时候,阿毛会在黯淡的房间里,跳他的“毛氏舞蹈”——无非是扭来扭去,在他转动身子的时候,微微隆起的啤酒肚上肥肉一颤一颤的。我开心地笑,他就乐此不疲。
然而,这些还是无法满足一个初恋女人对爱情的期许。他很多时候,都让我的理想在现实面前狠狠地挨一耳光。他顶着脏兮兮的头发过来看我,穿着皱巴巴的衬衫,让我在车站接他的时候,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从来不敢在校园里牵他的手,我总害怕被同学看到自己有这么“锉”的男朋友。他从来不会花心思买上一两个别致的小物件,来惊喜一下我的生活。他总是那么笨,只会每个月发工资了,把钱打在卡上,然后大大咧咧地说,想买什么随便花。或者只会在挂电话的时候,说盖好被子。在我生病的时候,他都不会体贴温存,只是要我去药房看医生。跟他在一起,仿佛过着让人一眼望得到尽头的生活。这让年轻的我恐惧和害怕。就像傍晚时分,一个人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
草熏风暖的四月,我的感情临近崩溃的边缘。那段时间,我总是做噩梦,我厌倦极了自己的生活,却逃离不出来。我越来越神经质,走在路上,忽然就哭出声来。一个人在宿舍里,我不知怎地,就想站在阳台上往下跳。有两次,死亡的念头那么清晰真实,以至于清醒之后的自己都感到害怕。我像是个患了抑郁症的孩子,很少说话,什么事情也不愿意做。我的状态越来越差,终于在那个晚上,在我撕心裂肺绝望无助的哭声里,阿毛放下工作义无反顾地来到兰州。他在兰州待了将近半个月,一直陪在我旁边。我上课的时候,他一个人跑到纸中城邦看书。我去上班,他就在校园里闲逛,等着陪我一起吃饭。甚至,还跟我去听过一个学术讲座。
有天下午,他坐在楼下的长廊里等我下班。我走出去的时候,一抹夕阳刚好斜射在他身上,橘黄色的阿毛瞬间变得温暖而美好。我在他的侧脸上,捕捉到一层浅浅的光晕,我想起张爱玲初次见胡兰成时的惊艳,“屋内是金粉金沙深埋的寂静,而窗外,漫山遍野都是春天”。我的心忽然轻飘飘的,化作一缕青烟,飘到云朵上面,从云层里下出雨来。我有刹那的恍惚——岁月静好,这不是自己一直想要的生活吗?
五一我们一起去了陇南。那是一个安静又荒凉的地方。走在蜿蜒盘旋的公路上,暴雨倏然而至。四周的一切都不发光,没有风在耳际翱翔,也感觉不到有天空,世界变得遥远、不确定。密集的雨线敲打在车窗上,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我忽然间很怕死。我怕山上某颗石头一不小心滑下来,砸到我的脸上。我看到汶川地震在这里留下的印记,那一串串被震开的黑黝黝的洞口,张着大嘴想要吞噬一切。我说,毛,我害怕。他说,乖,不怕,有我呢。我用尽力气抱住阿毛,像是抓住这个世间唯一的依靠。
在官鹅沟的一线天里,我看到了陈年的冰川。不远处的雪山,宁静而安详地矗立着,不悲不喜,无论我来,或者去。自然在那一刻,以一种隐喻的方式告诉我:她在那里,还有一些流逝的、不可命名的日子和人,为我曾默默地微笑过存在过做见证。生活就算有那么多的不如意,还是值得活一次。以前,我总在黑暗中误读生活,自言自语自说自话。但是现在,我可以想象有一只流萤,在我的现实和梦境里盘旋闪烁。
旅行回来,我的心平静了很多,不再有乱七八糟恐怖的想法。然而,不安感却还是如影随形。或许,对于年轻的我来说,不安感是人生的支柱,一切事情的因由,放纵不羁爱自由的日子,也都来源于此。寻找刺激和不同的状态,因为害怕生命空空荡荡,唯恐那边有更好的景致,更迷人的爱情,更纯粹的人生,于是便怎么也不肯停下脚步,匆匆扔了手边的一切向前急奔而去。虽然到后来终究会知道,没有更好的东西了。这里没有,那里也没有。
我和阿毛还是不断争吵,和好。我以为生活就这样下去了。我开始慢慢变成一朵拒绝阳光的向日葵。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心在渐渐地麻木,我不再像个好斗的狮子一样咆哮,很多事情对我已经无所谓。在很多个不眠的暗夜里,我都能听到自己灵魂一点点下坠的声音。我讨厌堕落的自己,又无力改变。这个男人不是我想要的样子,于是,我把自己变成自己厌恶的样子。我的思想游离在现实之外,如同一个抱着自己冰冷的骨头走在雪地里的人,而把它想象成一件裘皮大衣。我为自己的蜕变而恐惧,就像玉娇龙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武功超过师傅时的那种恐惧。我忽然意识到,在这个男人面前,自己在慢慢变成一株藤蔓植物,我越来越喜欢依赖,越来越懒惰,我抱着破罐子破摔的绝望心情在生活流中被裹挟着前进。那一刻,我好害怕,我竟然丢掉了最初的那个自己。我的暴躁,我的愤怒,我无来由的沮丧和忧伤,都源于内心深处的那个自己。如果一份感情这样让我堕落,不管什么理由,都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
然而,我终究还是一个放不下的人。我没办法决绝地扔掉两年的感情,然后拍拍手,当作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过。放弃从来都比坚守困难得多,因为坚守只需要一个理由,而放弃却这样千转百回。我在一种绝望中挣扎着,越挣扎越绝望。这份磨人的感情,让我的心以一种无法预料的速度枯萎着。直到那一天,有个人的突然到来改变了这一切。
夏末秋初的时候,一个不期的朋友意外来到兰州,我以为只是一场普通的旅行。然而,这个男人却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或许是上苍看我的心里太苦了,不忍心看我这样下去,于是为我安排一个人,让我看清楚一切。他在我身边的时间很短,一只手的指头都用不完。然而,我却是那么快乐。我在一个陌生的男人身上,第一次体会到了女人的快乐。就算只是安静地跟他坐在黄河边,一言不发,我也觉得时光如此美好。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但是他倏忽而至的歌声,他恰到好处的体贴,他身上那股干净的味道,都让我深深地沉迷。我很久以来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原来我还可以快乐。原来,我还可以过上不一样的生活。我明白了,我的内心,不是酒店的厨房,可以把里面的东西像旧罐头一样扔掉,它更像是一条河流,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和流动。阿毛无法矫直一条河流。
以前我总看不清楚,我们那些频繁的争吵,我又多么频繁地带着神经质的怒气找他茬的时候,就预示我们的爱情要完了。爱情不是配零件,也不是修锅炉补轮胎,更不是把一个梨子扔到某个筐子里,爱是心里的事儿,心里的事情,就和豇豆啊胡瓜啊都扯不上关系。阿毛曾经和我相亲相爱,再互相伤害,然后离开。他给我的生命带来很多新鲜的词汇——自私,暴躁,平和,淡漠,爱——他带给我生活中需要和不需要的一切。
我怀着一种自责和内疚离开了他。虽然感情里并没有谁对谁错,但在内心深处,我总觉得对不起阿毛。我用很长的时间终于原谅了自己。我可以傻,但是不可以不放下。放下,不是放开,而是忘掉。忘掉曾经欢笑的记忆,甚至,忘掉曾认识他。
在那个晴朗的下午,午睡醒来,我看到这个城市阳光普照,欣欣向荣,我看得到穿堂风,美丽的影子正浓,周围焕发出饱胀的活力与温馨的气息。我就在那个当口,在那个孤独的下午,在四顾无人的孤独中,除了自己没有别人,我只有自己,于是不得不看明白自己——自己的脆弱,自己的欲望,自己的念想,自己的界限,还有,自己真正的梦想。
其实,我一生的愿望都很简单,就是遇见一个美好踏实的人,他不必是一个盖世英雄,也不用驾着七彩祥云来接我,我只要和他朝夕相处耕作日落,用粮食喂养许多孩子,连门前的山峰,也一并涂上温暖的颜色。春树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遇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那个人也许永远不会出现,也许明天就可以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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