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房屋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所获得的补偿可谓是天壤之别。这当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土地。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因土地的价值包含在了房屋的价值里面,且其经济发展水平多高于集体土地,所包含的成本更高,故拆迁时获得的补偿远远高于集体土地。
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不同之处远不只有补偿不一样这一点。本文小编就带大家看看,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拆迁有什么不同。
一、适用的法律不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
二、批准和实施机关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获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所在位置的土地。因此,集体土地的拆迁还要进行征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征地由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征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国有土地因土地属于国有所有,因此需要进行征地,只需要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拆迁程序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履行发布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支付土地补偿费用、交付土地等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则要履行确定征收范围、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编订、建设项目立项、拟定补偿方案、论证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修改补偿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讨论房屋征收决定、落实征收补偿费用、征收决定公告、签订协议、拆除房屋等程序。
以上即为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拆迁的主要不同之处,当然其不同不仅限于此。然而无论其有多少不同,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即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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