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爱情就像一个屁,不放出来又憋着辛苦,心里郁闷;放出来了,虽然很爽,但随之而来的是一股“臭味”,然后这股“臭”慢慢消散在空气中,就好似从来没有放过"屁"一样,再继续等待下一个“屁”。
我只相信有“目的”的一见钟情,不相信纯洁的一见钟情;
何为有“目的”?—— 对方有样貌,有身材,或是有钱财,“感觉”这东西很飘,比羽毛还飘,除非有人说对凤姐一见钟情,或是对没有钱财的八两金一见钟情,我就相信爱情了。
我不相信分手后还能是朋友,只相信分手后或许能“做”朋友;
何为“做”?—— 就是你们所想的那个做,趁着还有感情的余温,不做白不做。
也许我太过腹黑,但我说的事实很社会。谢谢大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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