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故事,它一直在世间流传,直至今日都还能听见说书人谈起。
“说在古时候啊,妖魔横行,鬼怪相残,这妖怪们打架,苦的是谁,还不是咱普通老百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妻离子散,一片血色……”
“然后呢?”
“是啊,别停啊。”
“然后……”站在桌上的小老头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某个小孩儿的手。
孩子看着手里的糖葫芦,心里舍不得,可又实在想听,只得苦兮兮的将吃了一半的糖葫芦递给他。
一口咬下,继续说道“后来啊,老天终于看不下去了,派了十二神女下凡,击杀妖魔,以保百姓之安”。
“没有了吗?”
“没了没了,都散了吧!啊。”他吃完,还不忘擦擦手。
“切,浪费我的糖葫芦。”
“自个儿编的吧,尽瞎扯。”
下面的一切被苏言净收眼底,这个小老头,时不时来一次,专门忽悠小孩儿。
摇摇头,眼角略带笑意。他一身青莲水纹袍和这小楼显得格格不入,一个高雅奢华,一个低调淳朴。
一盏茶喝完,起身往楼下走去,也差不多该回了。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谣言也有他的依据。只是这个传说,苏言也略微知道一些其他的。
神女击杀妖魔时,疏漏了一个种族,这个种族不似那些东西,以杀人吃人为乐,他们天性大多纯洁善良,身姿体态与常人并无差异,可以说他们是人,但也不能。
他们就是古羽族,背有翅膀,内有长命丹,低调行事,隐秘在世人之中,几乎不为人知,后来又发生了天要亡我的事情,导致羽人直接销声匿迹。
“掌柜的,今个儿人少,您早些回去休息罢。”小二四筒见苏言回来,连忙迎上。
“马上就回,陆夭离去哪了?”问的那个人是几年前镇上有名的小偷,竟然偷到他店里来了,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陆掌柜前天儿就出去了,走时只交代了吴叔看好柜台。”
“他要是回来,让他来找我。”坐上马车,便出后门离去。
苏言家住雾中山内,离乌衣镇有半个时辰的车程,酒楼有陆夭离打理,所以他并不常来,没事就窝在山里赏赏景,翻翻田。
要说这个酒楼,它是苏父留下来的产业,名叫原来有味,一个普普通通的吃住型旅馆,还得多亏这个小酒楼,苏言才得以生存,当然,还得加上他这个将近二十来岁的灵魂。
他上辈子是一个孤儿,独自挣钱上学,提前进入社会,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后来狗血穿越,发现自己躺在河边,尼玛又是一孤儿,不过好在被苏父捡到。只是苏父苏母命短,年纪轻轻就因马车掉落悬崖而早早归去,也是可怜。
“吁”
车夫突然停下来,苏言飘到九霄云外的思绪被硬生生拉回,探出头询问“怎么了”。
“前,前面有东西。”
他似乎被吓得不轻,双眼瞪大,指向前方的手还在不停打颤。这也不能怪他,荒山野岭的,还不让人怕了?
苏言随之望去,好像是有个什么东西躺在石边,似乎还带有血迹,看样子大概是个人。
善良的苏言只好去查看一番,见他还有呼吸,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年轻的男子,身材修长,五官俊朗,怎的就撞到石头上了?这石头也不大啊,难不成是个傻子?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说这相遇也是缘分,不帮倒是显得怪无情。
他轻叹一口气,想将人扛起,却比划半天也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只得把人打横抱起来。心里郁闷道:我这第一次公主抱竟然是给了一个男人。
鼻边传来淡淡清香,煞是好闻,竟有点让人沉浸其中。
回到家中,将人放至床上,还为他包扎,也算是仁慈义尽了。
随意做了些午饭吃下,又去男子在的那间屋子里看书,等着他醒来。
果不其然,大约两三个时辰后,床上的人动了动脑袋,可能是感觉到了疼痛。缓缓真开眼来,打量一圈,陌生的环境,窗边还有个陌生人。
“这是哪里?”他问到。
见男子已醒,苏言放下手中的书本,起身走到床前“你受伤了,是我救的你”。
男子翻身做起,摸了一下头上缠的纱布,对苏言道“多谢”。
“那不知该如何称呼兄台?”这个人未免也太没礼貌,都不知道多说两句,苏言内心评价道。
“称呼是什么?是名字吗?我好像没有。”男子似乎很疑惑,他睁大眼睛看着苏言,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那你家住哪里,我可以送你回去”这回轮到苏言懵了,这个人,恐怕真是个傻子。
“不知道。”男子摇摇头“我的记忆里没有家”。
那便是失忆了,抬手摸摸下巴,思考一会儿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男子又摇头“不知道,我没地方去。”
“这样,你先留下来,等到记忆恢复再走也行。”苏言觉得这是唯一的一个好法子了,多一双筷子而已。
“好啊!”男子听了还挺高兴,可能是觉得有了去处。
“那我有称呼吗?”男子又问到。
“临时称呼罢,你自己随意起一个就好。”
不晓得是不是苏言的错觉,他总觉得这个男子的性格和他的长相不太配。明明是俊朗邪魅型,却偏偏生得傻缺,失忆还带失神志的?
“不不不,你救了我,得由你来取。”
见他执意如此,苏言也不想再推来推去“就叫拾壹吧,今天十一号”反正胡乱一个称呼而已。
“嗯,行”拾壹满脸笑意。
只是苏言不知这个胡乱的称呼,他却再也没改过,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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