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文字的魅力是强大的。
十年前我不知道江河是像绸缎的,不过我知道落日像鸡蛋黄,并且在稍微大一点要写600字作文的时候,光明正大的窃取了放在我的文段里。
可是人创造了文字,既是文明的开始,也是悲哀的开始。当我苦心积虑地琢磨词句时,我已经是微微头疼了,却又欲罢不能。文字的魅力太大,在我,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是在于用它组成的词句,契合在你的情愫里,丝丝入扣。
【平生欢】看完了,搁置了一天,用很快的速度看完的。想想,除了这一次,上一次看七堇年的文字是什么时候呢,三年前?四年前?不记得,连看过什么也是不记得,只是略略清晰的记得这个女孩的文字有一种天生的淡然,一种无意间就修饰得很好的优雅。再看13年的作品平生欢,果然是没有失望的。
几个人的故事,雾江的一群人的故事,浅浅勾画,关乎友谊,关乎爱情,也关乎仇恨,和人性。主角“我”竟是男性,我想女孩子这样写,实际上有一种特殊的细腻的,总之,很喜欢,也给我带来许多感觉。
以前在教室,趴在课桌上睡觉的时候,有时会突然有一种失重的感觉,非常真实,像是一脚踩空,随后坠入深渊。所幸这种感觉只是一瞬间,倒是没有带来更多的恐惧感。可是这种失重感却并没有被我忘记,常常会在深夜里忽然想起,没有任何来由的,就如此想起了。
坠入深渊是容易的,只要你轻轻地,往那黑暗深邃的洞口跨一步。只要你作出了这个选择,自然会有一股引力,犹同黑暗中一只看不见的罪恶的手,一把,将你拉下去。可是你再也不能像踏进来时那样轻松不费力地爬出来了。渊壁上长满了青苔,湿滑,没有一处借力的地方。你只能堕落、堕落,落向那潮湿的、没有尽头的黑暗。你害怕吗?失重,深渊,没有回头路。
我们总是为了一处胜景,跋山涉水,走过泥烂的路,看尽不堪的事,然后终于到达目的地,用欣喜的目光凝视着眼前的美景,赞叹此番不虚行。正如我们当初去爬衡山。颠簸的公路,不太友善的路人,灰尘满天,生生的迷了眼。只是到了山顶,我却没有忘掉一路上的不堪。就如同在一张白如雪的纸上,硬沾上了一滴泥印,不大,却让人几乎不能接受。这不是强迫症,只是人与生俱来的追求完美,厌恶瑕疵。这是一种不太美好的感觉。
尽管有太多人认为苦尽甘来方是最大最令人满足的欣喜,太多人认为过程坎坷才更衬得终点惊艳。显然,我做不到这个大多数,开始我是怀揣着一路美好的愿景出发的,毕竟哪怕一路风景再美好,也不会消磨了你对终点的热爱吧,不过是多收获了更多的美丽,有何不可。
也因此,我会更喜爱自始至终都美丽的那条路。
知道悲哀是什么吗?是你说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对方热泪盈眶,于是你以为你的故事太感人,都把对方感动得哭了,其实你不知道,对方只是困了,硬生生憋住了一个呵欠,而已。就因为如此,姑娘们,不要随意向他人说起你的不堪往事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你揭开的是伤疤,人家看的是热闹。是吧,你鲜血淋漓了,人家无动于衷,何必。黑暗里,你悄悄舔舐刚刚揭开的伤口,何必。何必何必。
已经结痂了,就不要再人为地撕开了,就让它,安静地愈合,然后不留下一点丑陋的痕迹。然后过了很久以后,你再想起时,会发现,呀,不过是像看了一部电影,看的是别人的故事,而且特滑稽。你甚至会不解:当初是多幼稚,还哭的死去活来,不过如此么。是呀,不过如此么。
是呀,不过如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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