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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终会过去,生活总要继续

热点终会过去,生活总要继续

作者: 星星与秩序 | 来源:发表于2020-03-02 20:02 被阅读0次

    学韩语的时候有个单词“누리다”,可以理解成把“享受”这个词的境界从下里巴人提升到了阳春白雪。

    为了不愧对这个长而又长的假期,我想今天做一件阳春白雪的事情——分享一本书。

    杰克·凯鲁亚克,一个出生于美国大繁荣、成长于美国大萧条的作家,作为公路旅行、滥用药物、放肆乖张、创作敏感的“垮掉的一代”中的一员,在1957年出版了这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传奇小说《在路上》。

    有人把这部小说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和弗·斯科特·费兹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并列,“被视为探索个人自由的主题和拷问‘美国梦’承诺”的杰作。

    而我喜欢并推荐这部小说,绝非是拜倒于小说主人公的光辉形象和个人魅力,这个主人公“迪安”,实在是没有一点会让我多看一眼的特质,不论作者用了多么浪漫主义的手法来写他;并且我也无意去做什么结合当下的反思——反正中国也没有“流浪”的土壤。

    但我是臣服于作者的写作手法的,他讲了个精妙绝伦的故事,主人公虽然不堪但经过这许久的阅读,也熟悉起来,并且渐渐觉得那好像是我们每个人费力压制逃避的另一重人格——

    夹杂着变态的不负责任和暴力倾向的强迫性精神病。

    迪安仿佛是架破旧不堪的蒸汽火车,只有最后一点煤炭,车头有滚滚的白烟,打一声呼啸往前冲出去,不知道这架车是会遇到拐弯来不及反应冲出去撞个七零八落,还是在迅速消耗掉煤炭之后悄无声息地沉默下去,待次日黎明别人才能发现这具沉重的尸体,也许还有余温。

    从第三次公路旅行看到迪安的癫狂,就开始涌起一种月满则亏的惆怅——他终究会倒下的。我们知道,他自己也知道,而且大家都知道就快了,但是都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时候。他的话越来越多,他的生命力随着他的喋喋不休在流失——我们看他疯、陪他等。

    小说的最后却并没有“死亡”,作者化身口述人以一段与迪安的最后一面给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那个镜头下我们一起坐在驶离的凯迪拉克后座上回头望着迪安,华灯初上,他站在原地,狼狈而孤独。

    诚然,我在这部小说里看到了思考——自我与本我、放弃与抛弃、追求和逃避、善良与贫困、潦倒与偷窃、药物与滥交。不论这一切作者用了多么浪漫的词汇来描述,主人公的生活都难以让人向往,只会令人心生退意——不包括公路旅行,富裕至少体面的公路旅行还是令人向往的。

    口述人的4次旅行各有千秋——

    第一次他独自一人从纽约出发,碰到了最丰富的人和事,比如组织一次山顶木屋的狂欢派对,在港口当了两个月警察,还去摘了一个月棉花;

    第二次他与主人公和另外一个伙伴全程自驾,从纽约出发,几乎是沿着美国东部、南部、西部国境线到达了旧金山,食不果腹,与主人公一度交恶独自回到纽约;

    第三次仿佛是他思考最深入的一次,也把主人公往我们面前又推了一推,我们抵触他却不得不与他更加熟悉;

    第四次他们从丹佛往下直插到墨西哥城,你们相信文字的张力吗?在铺垫了300页横贯美国大陆的癫狂混乱之后,在最后的20页将我们带向了高潮。

    然而所有这一切,历经4年(作者本人实际在路上7年),在当时并没有沉淀下太多,正如作者所写,“除了我自己的混乱以外,我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给任何人的东西。”

    我自己写作一向干瘪,弱于烘托和铺垫,凯鲁亚克在这本书里做了个好榜样。

    他写旧金山郊区山顶的雾气——

    “我面前是原始浑厚的美洲大陆;极目望去,远方是升腾尘云和棕色蒸汽的阴沉疯狂的纽约。东部有些棕色和神圣的意味;而加利福尼亚则是白色和没有头脑的——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他写铁路穿过山谷时的黄昏——

    “天色很快就暗下来了,葡萄色的黄昏,紫色的黄昏,笼罩在柑橘林和狭长的瓜田上;太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紫,夹杂着勃艮第红,田地是爱情和西班牙神秘剧的颜色。”

    他写死亡——

    “它缠绕着我,使我目瞪口呆,使我沮丧。它仿佛同缠着裹尸布的旅人有关······我提出裹着尸布的是我自己。然而不是。是某件东西、某个人、某个鬼混,在生命的沙漠上追逐我们大家,并且必然在我们达到天国之前赶上我们。当然,我现在回想起来,那只不过是死亡:死亡必定在我们到达天国之前赶上我们。我们活着的时候渴望的东西,使我们叹息、呻吟、经历各种甜蜜的厌恶的东西,可能是我们在母亲的子宫经历过的、惟有在死亡中才能重现的某种遗忘的狂喜(尽管我们不愿意承认这一点)。”

    他写纽约一家酒吧——

    “他走后,迪安指着空的钢琴凳子说:‘上帝的空座位。’钢琴上面放着一把小号,在乐队打击乐组后面墙上画的沙漠旅行队上投下奇特的金黄色的影子。上帝走了;影子是他离去后的沉默。”

    他写迪安狂奔而来——

    “一个急急巴巴的、骇人的天使,风风火火地穿过马路,像云似的以极快的速度向我逼近,又像是传说中的穿尸衣的旅人,在平原上朝我扑来。我看到了他那张疯狂瘦削的大脸和发亮的眼睛;我看到了他的翅膀;我看到了他那辆发射出千万道火焰光芒的旧汽车;我看到地上一路燃烧过后的痕迹;势不可挡地开出一条通道,穿过玉米地,穿过城市,焚毁桥梁,烧干了河流。他像是来到西部的愤怒之神。我知道迪安又疯了。”

    这本书,不妨带着“猎奇”的心理开始,当你读完的时候,我相信内心会五味杂陈,再把它推荐给下一个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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