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友的推荐下,今天开始读《许三观卖血记》,一口气读到27章,看到了许三观的前四次卖血经历,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许三观,来到了面前。
卖血,在我小的时候曾听说过,记忆深刻的一句就是:“真是没钱了,得去卖血了。”
这是一句玩笑话,是形容卖血是不得已情况下的一个选择,也比喻血是人身上最珍贵的东西。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纯属偶然,只是遇到了两人乡村的熟人,一路来到医院卖了血,也知道了一些卖血的仪式感,比如卖血前一定要喝水,最好喝十碗,卖血后要去胜利饭店,来一盘炒猪肝,温二两黄酒。
这个仪式感渗透到许三观的心里,以至于第二次卖血前忘喝水,第四次卖血后没吃上炒猪肝和黄酒,他就觉得浑身没劲不舒服。
他的卖血经验来自于同伴的传递,并没有科学依据,但是在许三观看来,别人的经验一定是对的,包括给李血头送礼,他也一并学会。
这让我想起一句谚语: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做我咋做。
所以,许三观的行为,符合那个年代人们的盲从心理。
许三观生活在城镇,有正式的工作,日常的生活没有问题,但要遇到重大事件,就扛不过去了。
他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他用这钱娶了媳妇许玉兰,许玉兰在认识他之前,有个相好的叫何小勇,但许三观出手大方,还是把许玉兰娶回了家。
在街坊的传闻中,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生的,他觉得自己当了乌龟,虽然心里最喜欢的就是一乐,但嘴上表现出的就是不喜欢。
有一次,一乐跟人打架,对方伤得很严重,为了赔医药费,许三观第二次去卖了血。
他的第三次卖血,是为了补偿一段情债,从这三次卖血,能看出许三观耿直、善良的性格。
而第四次卖血,体现他男子汗、有爱心的一面。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汤,孩子们苦得都忘了什么是甜。
许三观让孩子们喝了汤,就躺到床上,他用语言给孩子们烧红烧肉,先给三乐切了四片肉,并强调这是给三乐做的,谁也不许咽口水,让人看得又心酸又温暖,这应该是最早的意念精神食疗了吧,比起前段时间的意念火锅,对菜的描述更生动。
可再好的精神食疗,也挡不住孩子们的饥饿,他用第四次卖血的钱,请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了碗面条,唯独没带一乐。
被冷落的一乐去找亲爹,被骂了出去,他哭着一路走向西,逢人就说:“谁给一碗面条,就是亲爹。”
许三观刚开始还嘴硬,坚决不去找,可天黑了一乐还没回家,他慌了,害怕一乐真的走丢,当他出去看到,蹲在邻居门框哭的一乐时,心一下就软了,背着一乐就去饭店吃面条。
在这里,让我感受到许三多的温情,虽然他嘴上唠叨一乐不是亲儿子,但在心里是最爱他的,因为他喜欢一乐身上的男子气概。
而这,也是许三观身上具备的,他对家庭有责任有担当,为了让家人穿上新毛衣,自己工作的手套用烂也不换,为了让家人过好生活,可以拿自己最珍贵的血去卖。
这样的男人看上去傻傻的,其实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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