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会嫉妒我奢侈虚度的生活,靠着家里的资产祖业。父亲的形象勤劳,奸诈。在二十多年前的旧世纪,凭借忠厚老实的一张皮相,与投机倒把的手段,积累了一批资产与被剥削的劳苦工人。
这些事,无复长谈,真是侥幸,我活到了二十八岁。溺水、高烧都没有把我杀死,却让我在一瞬间有了大把的自由与钞票。在某时某刻我萌生了烧光这些物品的计划。可迷人的酒精帮助我看到了人类衣冠楚楚的装束
我成为一个酒鬼,每日每夜都在酒吧里宿醉,我有钱,在酒吧里能凑活几年。酒吧老板不会和钱过不去,无论这个人是流氓青年,还是整日脏兮兮的乞丐,农民工,就算是艾滋,性病,也会看钱的面儿上,挖掘出自己埋葬的同情心。
那酒吧老板叫林小成。娶了一个教吉他的培训女老师,空时也会来这儿弹弹吉他,吸引人气,招揽人客。我和他俩日益熟络,也乐意听听他们的炫耀与评头论足。以至于常来的熟客,哪个公子千金家里爹是局长,哪个是老板我都一清二楚。至于哪个人是援交界名媛,被谁包养和谁有一夜情,还有哪个是基佬,我则是从那个女老师口中得知。这些事在她发达的流言传播网络里如数家珍。
我会把自己的残废之躯挪到黑暗的隐身之处。过去,是不是存在的一个概念,以我目前被酒精腐蚀的大脑思考,无法得知。不过,时不时在淫靡的幻境中,一个叫阿雅的女人会出现。
阿雅,好长时间都没见到她了。是去外地混生活,还是嫁人,总该和我说一声,或者留封信、邮件。可能阿雅太绝情寡义,忘记我这个烂醉如泥的无用之人。
他妈的,看看你们一群人,有镜子吗?你们都给我。我用酒瓶指着昏暗灯光下,酒吧里,男女扭动肢体躯干。没有人理会我的举动。巨大的噪音湮没为一片澎湃呼啸的暴风雨。我十分疲惫,可以觉察到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在松弛,每一个细胞时刻在死亡之濒。
阿雅应该二十七八岁了,你难道忘了我吗?我的朋友。我的手指开始不受控制,颤抖起来。双手捂着紧闭的嘴,眼泪情不自禁淌了下来,滑过一条泪痕。北方的梅花,一片片被打落在雪地里,那深浅不一的雪纹,估计就是如此。
酒精麻痹够了,拖拽着我自己,出了酒吧。午夜的城池不再令人焦躁不安。朴树繁茂粗壮,招引江川的魂飞舞。用中国水墨渲染不出的夜景活了,活成了游走的浮世绘,这段时间属于黑色与鼠辈。钢索江桥的灯光撒在水面上,制造出魅惑人心的幻境。尤其是路人的心彷徨哭泣时。
阿雅这个女人,简直蠢的要死,无比天真。或许不能把她称作“女人”,喜欢女人的人在俗世肯定是男人。要是聪明人,怎么会像一个小孩子那样偏执。
第一次见阿雅,是两年前的七月初七,她独自坐在那儿喝酒。手指上还夹着一支细细的香烟。头发柔顺微卷,
抽烟、喝酒,那些心比天高,不知民生艰辛的富家女,又在荒废着她们空虚的时间,释放过剩溢出的体力吧。我不屑冷笑了一声,摇摇头以示意对此类人的态度与感官。
她好像在盯着我的看,可惜,钓凯子瞧上我真是万分不幸之事。我不过是一介酒徒,且又不近女色。
这是自觉高尚而不与俗世苟合的自省,至少是我自己的想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