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十三号花店。”
“蔷薇”
她叫薄情,是他的,嗯……,女朋友。
像小说一般,她成了许沐之的女主,可不同的是,薄情从他身边待了十七年,他从未给她名分。
薄情,人如其名,长着一张狐狸精的脸,大波浪,红唇金发,十七岁那年被接到了许沐之的身边,给他挡酒挡桃花,陪他各种应酬。
外界皆知,薄情是个不得宠的,如今三十有余,早已没了当年那种妖艳模样,可她仍未被赶走,过着贵妇一般的生活,吃喝玩乐,却尽可能地保持完美的身材。
许沐之曾在她耳边趴着说:“别喜欢我,你会很痛苦的。”
她当时勾着红唇嘲讽:“不可能的。”
但她输了,她沦陷于许沐之沙哑的嗓音,以及他做的饭——尽管很简单。
她不再浪了,她开始撒娇求抱抱,喝酒亲许沐之,越来越希望他能动心。
可是,无心就是无心。
薄情以为她会这么一辈子下去的时候,小说女主出现了,她成了恶毒女配。
那个女孩叫安安,很温柔的名字,像所有的小说一样,安安成了许沐之的例外,许沐之会哄着她睡觉,为了她包下整座商场,为了她学做饭,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订婚宴要到了,许沐之和安安的,轰动全市,薄情终于不是他的女伴了。
陪他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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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薄情看着坐在她对面的安安时,愣了。
她给了她五百万让薄情离开,完美的狗血爱情。
薄情笑了,问是许沐之的意思吗,安安的目光变得温柔了些,说不是。
薄情拿了五百万,走了。
“去他妈的狗屁爱情,老娘爱怎么浪怎么浪。”
她环游世界,最终开了一家婚纱店,阳光正好,一个追她许久的男人下车,走到她面前说。
“我包下你婚纱店里所有的婚纱,你可以当我的新娘吗?”
三十七岁的薄情摇头,淡笑,想起了她的十七岁。
许沐之对她说:“我包下你家所有的开支,做我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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