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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英雄,我也不是佳人

你不是英雄,我也不是佳人

作者: 花扶手绘 | 来源:发表于2018-08-10 15:42 被阅读7次

    武松作为打虎英雄,一出场就是游街。他威风凛凛骑在马上,接受万众膜拜。和状元郎游街满面春风笑意盈盈不同,武松的形象始终是冷气逼人的。在《水浒传》中,他被形容为一团有毒的冷雾:“直裰冷披黑雾,戒箍光射秋霜。”“皂直裰好似乌云遮体,杂色绦如同花蟒缠身。”和蘑菇一样,素色的蛇往往无毒,越是鲜艳夺目就越是巨毒,这条标准被活用在人类身上。——这是他做了行者后的装扮,全身乌黑,缠绕着毒蛇一样的衣带。这般外形,不仅和修行人的清净慈悲之相相去甚远,也不符合传统意义中英雄的形象。在《金瓶梅》中,他游街时“头戴着一顶万字头巾,上簪两朵银花;身穿着一领血腥衲袄,披着一方红锦。”男子穿红衣本就有点奇怪,又是萧索冬季,更显得扎眼。这一句衣着描写没有“冷”“寒”的字样,却写尽了银花折射的冷光和“血腥”二字暗示的暴戾无情、杀人如麻。红又是容易让人产生兴奋的颜色,再加上他结实的身体、千百斤力气和赤手打猛虎的英名,共同组合成了一个荷尔蒙爆棚的肌肉男形象。这个行走的荷尔蒙还带了那么一点点危险,一点点叛逆,简直是完美的梦中情人。难怪经历过张大户和武大的潘金莲会对武松一见倾心,前二者一老朽一挫陋,对她来说,武松的到来像是“天下掉下的金宝”,她无处安放的青春激情一下子有了归处。

    普便意义中的英雄是什么?勇武过人,拥有超越常人的高贵品质,富于同情心和大爱,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奉献自我。武松被奉为英雄是因为他打死了为害一方的老虎,从结果来看,的确如此;从原因来看,他的初衷却不是为民除害。他先是不信店家的酒烈,一气喝了十八碗,酩酊大醉;接着又怀疑店家骗他多住一晚是为了谋财害命,不听良言相劝,执意要趁夜过岗;到了山口发现官府告示,又怕折返遭人嘲笑,硬着头皮闯入。整个过程中,不仅把面子看得比天大,还处处显出他的自负、多疑和执拗。这样的打虎英雄,大概只能算是一个伪英雄。武松唯一大义的作为,是将官府奖赏的五十两银子分散给了猎户,但他自己却因此平步青云,在官府中做了都头,这是武松的人生巅峰啊。一个漂泊无着、强盗般的人物,突然有机会做个小吏,可以改头换面过另一种人生了,然而,性格决定命运,比起当英雄,他还是更适合做杀人犯。

    一向自负蛮横的武松,只有在遇见美丽嫂嫂潘金莲时才显露出了一丝慌乱。他“见妇人十分妖娆,只把头来低着”,这是唐僧见女王时紧闭双眼的自欺欺人,要是真的心中义字当头、一片禅心,又何必低头、闭眼?再看武松和知县说情将赏银分散众人、和哥哥交待每日迟出早归,使用的语言流利畅达,逻辑清晰有据,和潘金莲应对时却惜字如金,一板一眼:“嫂嫂受礼”“深谢嫂嫂”“嫂嫂自请”“嫂嫂请方便”……我们面试、演讲时会有这种经验:在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说什么好时,人们总会机械地使用最简单的字句来表情达意,这是紧张的表现。武松连老虎都不怕,会怕一个女人?是的。有些时候,女人猛于虎。

    潘金莲决定向武松摊牌的这一天,大雪天气,她请武松喝酒。自骑马游街,这是第二次提到武松的衣着:鹦哥绿紵丝衲袄。绿鹦鹉的颜色是明亮的草绿,带一点嫩黄。武松由上一次“血腥衲袄”的生猛变回了青涩的少年。酒桌上一直都是潘金莲占据主动:“叔叔满饮此杯”“叔叔饮过成双的盏儿”“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还没有恋爱过的武松有点云里雾里,他被动、别扭,却又被对方美丽的面孔诱惑着,牵引着,糊里糊涂地喝着酒,当场面无法收拾,用一顿很不得体的抢白拒绝了潘金莲的勾引:“嫂嫂不要恁的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伤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羞耻,为此等的勾当,倘有风吹草动,我武二眼里认的是嫂嫂,拳头却不认的是嫂嫂!”当理智终于战胜情感,他流畅的语言又回来了,他又变回了自认为的英雄形象,哪里会考虑到撕破脸皮后怎样收场?

    和武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潘金莲的婉约和风情万种。暧昧的精髓就在于正经和勾引之间的摇摆,你若听得有心,我就有心,你若听得无意,我就无意。她气定神闲,稳操胜券,劝了三杯酒,就把意思都表达清楚了:英雄没有私欲,佳人忠贞洁净。你不是什么英雄,我也不是什么佳人。你我都是凡夫俗子,一个是孤独的剩男,一个是自怜的少妇,恰好般配。假如武松真的就范,多年以后,是不是他们和武大都平平安安地活着呢?这真是命运开的玩笑,武松紧绷的道德感反而促成了一个更糟糕的结局:她还是做不成佳人,做了荡妇;他还是做不成英雄,做了逃犯。

    潘金莲勾搭武松不成,她在最脆弱的失恋空窗期迎来了西门庆。别怪她太草率,有多少女孩子都是在失恋后匆匆投入另一个渣男的怀抱?尽管潘金莲百般嫌弃武大,尽管她打扮好了站在门前嗑瓜子,尽管浮浪子弟们也天天路过嬉闹,可她还是止步于此,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她看不上武大一直租房,主动提出把自己的首饰当了,买房居住,这一心一意的劲头,分明是要打算和武大长相厮守的。要不是武松触动了她心弦的震颤,却又不解风情,要不是天缘巧合,叉竿砸中了西门庆,要不是隔壁住着做牵头的王干娘,说不定她真就骂骂咧咧地和武大白了头。可现在呢,潘金莲回不去了,她春心落空,激情过剩,一念既起,万劫不复。

    与其说,王婆的“十条挨光计”是一个引人入局的陷阱,不如说,潘金莲是半推半就,自愿上钩。在王婆的讲述中,每往下走一步,她就会说:“若是他便走时,难道我扯住他?此事便休了。”她固然是向西门庆强调此计的绝妙,但也表明,潘金莲在任何一个步骤中都是有能力提出拒绝的,但她没有。不知道在此计进行过程中,潘金莲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会不会联想到自己在大雪天和武松喝酒的情景。那时候,她是一个勾引者,和她对戏的是鲁钝慌乱的武松,而如今,她变成了被勾引者,和她相峙的是折花老油条西门庆。明明她爱上的是武松,结交的却是另一个人。多少年后,如果她愿意回头看一看,一定会发现这个致命的错误。

    这个错误,一错就是六七年。历尽了西门府的荣华破败、得失离合后,潘金莲住在王婆家待嫁。好几家都在争抢她时,武松遇赦回来了。潘金莲依然天真如少女,见到久违的武松,喜出望外地叮嘱:“既要娶奴家,叔叔上紧些。”在这一生中,武松是她最爱的人吧。张大户和武大是她由不得自己选择,西门庆是最好的性伙伴,陈敬济是她的备胎,琴童和王潮儿只是她的一时兴起。和这些人相比,武松的魅力在哪里呢?他无财无势,来去不定,三番两次杀人潜逃,没有软语温存的体贴,没有执手相看的情趣,作为一个恋爱对象,除了身材魁梧之外,他简直一无是处。换作孟玉楼或李瓶儿,她们绝不会爱武松。只有潘金莲敢。也许,一直以来,她只是自诩美貌,寻找一个郎才女貌、和自己般配的人。爱错了人并没有什么,潘金莲错在爱得太盲目,爱到忽略了最显而易见的危险。

    武松许诺用一百两银子把潘金莲娶进门,所有人都知道,大事不妙。就连吴月娘知道后都“暗中跌脚,常言‘仇人见仇人,分外眼睛明’,与孟玉楼说:‘往后死在他小叔子手里罢了。那汉子杀人不斩眼,岂肯干休!’”王婆洞若观火,她是赌定了武松拿不出这么一笔巨款,才胡乱答应,万万没想到施恩刚好送给武松一百两银子。一手交钱,一手领人,谁都无话可说。潘金莲进入梦寐以求的洞房,不想映入眼帘的却是武大的灵位。“武松一提,提起那婆娘,旋剥净了,跪在灵桌子前。”以前曾经不解,要杀她便杀,为什么还要“旋剥净了”。对于武松来说,这是一个仪式感的动作,这是多年以后的他对当年青涩懵懂的自己的一份献礼,也是对那个调戏自己妩媚风骚的女人的报复。他终于用自己的方式回应了她的追求,可惜这回应来得太迟,太让人难以接受。

    在这一场虐杀中,武松的狠毒阴冷让人发指,那些暴力镜头只是在脑海里想一想都会不寒而栗。“用两只手去摊开他胸脯,说时迟,那时快,把刀子去妇人白馥馥心窝内只一剜,剜了个血窟窿,那鲜血就冒出来。……武松口噙着刀子,双手去斡开他胸脯,扎乞的一声,把心肝五脏生扯下来,血沥沥供养在灵前。后方一刀割下头来,血流满地。……将妇人心肝五脏,用刀插在后楼房檐下。”杀了潘金莲,武松又杀了王婆,又去隔壁寻找王婆的儿子王潮儿,王潮儿不在,有幸躲过一劫,武松又在王婆箱中找回了他买潘金莲花的银子。这是武松奉献给《金》书的最后一个长镜头。他粗糙的正义感和道德感以这种血腥的形式呈现出来,所谓的打虎英雄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魔鬼夜叉。

    潘金莲和王婆用砒霜杀害武大,当然有罪,但未必该死。如果宋朝有离婚制度,潘金莲何必出此下策?王潮儿更冤,武松的杀人策略一向是满门灭口,早就把王潮儿的命计划在内了。杀了人,武松居然没有一丝慌乱,赶在逃命之前,还记得要翻箱倒柜,拿回自己的银子,他表现出的沉稳老练,仿佛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做一件平淡无奇的工作似的。更可怕的是,武松在这一晚的所作所为,被武大和先妻生的女儿迎儿目睹了全过程,迎儿对着唯一的亲人武松说:“叔叔,我害怕。”面对这个孤苦无依的侄女,武松没有任何反应,他带上银两,如雾的身影隐没在夜色中,踏上他的好汉之路。

    心理学认为,人成年后的心理状态常常取决于童年经历。武松自幼目睹哥哥处处遭人欺侮,长年积怨,酿成一身戾气,他走向了懦弱的另一个极端:无情无爱,冷面冷血,杀人不眨眼,做事不回头。潘金莲自幼多次被转卖,生存问题永远排在第一位,经过了太多的无可奈何和无从选择,学会了随遇而安和麻木不仁。于是她习惯了不回首、不展望、不自省,万事只看眼前,每一天都当作一生一世。从这一点来说,武松和潘金莲从来没有交集的可能,这是因缘的错迕,也是造化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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