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言
接待完当事人,走出办公大楼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外面下着毛毛小雨,对面马路上虽然灯火依旧,却没了往日的车水马龙,看上去给这个冬天增加了一丝寒意,我把大衣往胸前拉了一下,稍微觉得暖和了一些。但是,脑海里对于刚刚当事人L咨询的案件思路还是不太清楚,所以对于最终裁判结果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故,当事人在问我有多少把握时,我很坦率的告诉他:这个案子有难度,而且根据你现有的证据很难证明你的诉讼主张,所以,你得根据我的提示尽快搜集到对整个案件有利的证据,否则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是否委托我帮代理这个案件,最终由你决定,因为我只会根据自己的执业准则和办案经验,尽全力去帮你实现诉讼预期,但却不能给你一个“包打赢”的承诺...这对你不仅是一种欺骗,也是对我自己的不负责。
02 案情回顾
L通过中介向男房东H以及女房东W购买一套价值115万的房产,该房产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谈妥一切条件后,因女房东L要在家里照顾孩子,所以口头委托男房东H代理自己前往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以,L就跟男房东H以及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居间合同》...L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可是临近约定的房屋过户时间时,两房东却因为房价上涨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涨价。L坚持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来办理,可是,画风一转,两房东甩出了杀手锏:合同无效,原因是女房东没有在合同上签字!至此,买卖双方彻底谈崩,两房东不仅不履行合同,还以L已支付的购房定金作为终止合同履行的条件。
以上,就是这个案件的大致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的许可,而擅自处分的话,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私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在本案中,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L就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件向两房东进行追偿了,那L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
从自己的执业经验判断,这个案件肯定是有难度的,但是从我内心来讲,我觉得L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从执业规则来讲,我不能鼓动当事人进行诉讼,并给出胜诉的承诺。所以,自己到底要不要接受代理一个判决结果尚不能确定的案子,对我而言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当事人经过权衡后,还是决意要委托我进行代理,但是我心里却随之有了压力。因为一个案件是否胜诉,就意味着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得到了法院最大化的支持。然而,决定一个案件胜诉的关键点就在于“证据”和“诉讼策略”。在本案中,L能提供的证据就只有一份跟男房东H的房屋买卖合同,而这个合同的效力性还尚不能确定。那么,就需要提醒L搜集女房东对于出售共有房屋知情的相关证据,毕竟口头的证据,在法庭上是得不到法官支持的。
对本案而言,突破口就只有当时参与房屋买卖的中介工作人员。房屋的挂牌、谈判全程都有女房东的参与,那么就需要中介人员从第三方的角度将事实还原。至于最终法院是否采信中介的证明,也只能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说到底,这个案件最终的不确定不是法律规定,而是法官的“自由心证”,而这其中,还不排除司法干预等因素。而这样的因素,因为是自己不可控的,也可能导致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
03 知识复盘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反复思考这样的案件到底要不要接?一方面是要对委托人支付的律师费负责,另一方面这个案件可能会花费自己很大的精力,这样到底是否值得?
到家后,一边困惑,一边学习伯凡大叔“拥抱不确定”这一章节的内容,他说:“人生之所以值得过,因为他充满着不确定性。....我们原本就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时代,我们应该保持一种将不确定性当成一种气候和空气,不能跟空气较劲;面对不确定性,我们应该以一种拥抱的心态,活着的意义也许恰恰在于某种不确定性。"
我想,虽然,不确定性从某种程度上会带给人一些不安全感,但是他最终的价值应该就是可以激发内心的挑战。当那些充满悬念、充满惊险的事件,最终都被自己搞定的那一刻所带来的愉悦感,就是不确定性带来的回报。
反思自己的职业,作为一个法律人员,我并不能保证所接手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取得胜诉的结果,对于当事人交付的每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充满挑战的案件,我不能因为结果的不确定就充满畏惧,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在接受委托时,就将可能产生的不确定结果充分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决定是否需要这样的“挑战”。在获得当事人授权后,在不违背法律准则的前提下,朝着当事人预期的结果全力以赴。最终是否可以争取到一个“确定”的结果,那就“尽人事听天命”吧!
PS:经过仔细研究案件事实,结合法律相关规定,自己对于这个案件最终的走向总算有了80%的把握!所以,有些开始在表面上看似不确定的事情,经过自己的深挖,总归会争取到一个自己期待的确定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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