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扎着两个辫子,不是看着很可爱很清爽的那种,是软趴趴的耷拉在肩上的。全身上下总是弄的脏兮兮的,鼻涕也是止不住的流,总之,把自己活成了一个邋遢的女孩子。幸得那时人心尚单纯,也并未遭到排斥,但却是没有像样的好朋友的……
后来,有一次换座位,我有了新的同桌,他叫军。军比同龄人高了半个头,而我比同龄人矮了半个头,按理说,对于他又高又壮的体格我应该害怕才对。不过呢,按照现在的说法,军是一个十足的暖男了。在那个男生和女生一起吵架,打架的年纪里,军的性格确实是难能可贵。
他会照顾别人的情绪,他会和我分享自己的趣事。上课的时候我们会偷偷传纸条,我踮起脚擦黑板的时候,他会抢过黑板擦。所以,自那时起,我也有了固定的好朋友,不会在课间孤零零的留在教室里。我仍然记得我们玩过的一个游戏,我们把它叫做砸地鼠。其实就是我拿一叠书,拍他的头,他再配合我一点一点蹲下去…如此幼稚的游戏,也不知道为何当时乐此不疲。
后来,不记得是谁先转学离开,从此再未相见。
那是第一次完完整整地遇见自己,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不必担心,因为自己有了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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