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就是去年的这个时候 一个这样寒冷的十二月 直到今年的寒风到来 我才恍然
哦 我喜欢他已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及遇见就怦然心动的二十天。
其实,他一直不知道。
他一直以为我放下了,其实没有。还是很喜欢,还是会心动。
我不明白喜欢和爱究竟有什么区别,我只知道,他在我心里,很久很久,根深蒂固。
大概喜欢就是:你感冒了,一个男生对你说,照顾好自己,多喝水。
你说,好。其实心里在暗嘲,真他妈幼稚,以为我是那种耳听爱情的小女生?
因为你不喜欢他,所以他在眼里做的一切你都觉得是别有用心。
可当那个他一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问候:记得按时吃饭,早点睡觉。
你却感动地稀里哗啦。
就算你知道他对你这种关心只能心血来潮 你依然觉得对方永远是你的全世界
或许你了解过他的过去,只能他糟糕的过往,依旧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就好像焚心的,烈火烧的,春草又生的,欲罢不能。
因为你喜欢他,因为他刚好长成了喜欢的模样。就算他不好的地方是你所不耻的,你依旧爱的义无反顾。这就是喜欢。
没错啊。
这就是我。
其实我特别开心。
当我站在他面前,他说:你怎么这么矮。
一抬头,我只到他胸膛。
他紧紧挨着我,仿佛感觉他低着头看着我头顶的发旋。
我只知道,心脏在跳动。
我知道了
他已经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可能
在我有生之年却是撇不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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