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会不合时宜的想起一个人,年少时的悸动,仿佛就那么一次的杂乱无绪,我也是有那么认真的喜欢过一个人。
以前我还给一位朋友开导说,要区分好喜欢和爱,不要让自己误解,也许你没那么喜欢对方。所以我好像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跟自己说,我只是喜欢着一个人,并不爱他,这种感情可能没几年就会荡然无存。但好像时间偏偏与我作对,年龄涨了,体重涨了,喜欢的人却不见变多。思念给予孤独养分,默默地蚕食着我。我一次次的和心中的少年挥手,下一次挥手,我可能会带着笑容。
曾经看到一个话题说是,若是遇见暗恋的那个人,会不会鼓起勇气,与之告白,说了当年未从说出口的话。一部分的人可能会吧,会像说一个玩笑一样的轻松,过往云烟,往事不可追,往事无需忆,可我好像没有勇气,毕竟喜欢已经那么明显了,不需要别人来释疑了。况且当初的那个我喜欢那个在篮球场挥洒汗水的少年,是轻轻一视,便会乱了章法,无所适从。罢了,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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