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今年的工作会议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到重要位置,对租赁市场和租赁企业的建设和培育方向做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是长期租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化、机构化的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由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其实在此前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同样提出了要对住房制度的改革和长效机制的建设。那什么是长效机制呢?让我们先来看之前的一些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限购、限价、限售、还有限贷,这些不同的调控手段其实都可以算是短期的行政调控手段,而将2018年的重点强调是长效机制,那肯定不同于之前的一些调控手段。
长效机制如财税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住房租赁制度等,而对于2018年房地产市场的工作的核心安排,可能是在释放一种信号:我国房地产制度中的关键性制度—房地产税的到来越来越近了。
房地产税的开征的两大前提: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国联网以及房地产评估标准的准备已经完成过半,预计在明年其他的各项准备工作就能陆续完成。二是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度没有那么高。“脱虚入实”一直是近年来经济工作的主要方向,随着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调控,今年楼市降温并保持平稳。
如今在供给侧改革和降税降费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一旦开征房产税,不会对民众的税负进行加重也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有专家指出,对于税负方面会有相关的各环节税收调整和相关税费制度相结合,一旦进行实际征收,会有相应的抵扣部分,用以减轻民众负担。房地产税的开征可能会在短期对房价造成影响,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市场会根据税率等达到一个新的平衡。征收房地产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那些囤房的投资者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对于明年主题是税收和租赁制度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税的出台已经将进入倒计时,立法计划越来越近。那些手中存有多套房产意图从享受房地产市场红利的人可要注意了!房地产税可是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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