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结果是超乎想象的。
没太大把握的事收获了惊喜,势在必得的却马失前蹄功败垂成。这其实是生活的日常,并不足为奇。很多时候不是缜密,不是用心,也不是靠努力就能得到或避免的。
在电话联系寿光制药厂之前,我们其实已经准备好了这200公斤甲氧苄啶的货款。
按配方正好是一顿磺胺甲恶唑原料需要的量。我们的规模,无论是生产规模还是流动资金规模,抑或是销售规模,不太支持在单一产品上采一次购大量原料。毕竟只有一条生产线,而又要兼顾拥有的近二十个产品批文,特别是其中七八个市场上或多或少有些销量的品种。
如果长时间生产某个单一品种,势必其它产品就会被耽误而缺货。因此,就算是我们最得心应手的复方新诺明片(当时市场的俗称,后来规范成了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最多也就一次采购2顿磺胺甲恶唑,并按配方配套采购甲氧苄啶。事实上一次采购2顿磺胺甲恶唑原料的情况十分罕见,我印象里可能只有一两次(其中一次还是因为是价格很有吸引力的进口原料,且不需要马上付款),通常都一次采购是1顿。每次1顿的量是最适合我们当时情况的,不只是生产线上刚好比较适合我们的设备能力,它似乎也是原辅料配套上能支出的流动资金上限(尽管大都不需要先付钱,但通常的惯例是前款要支付或部分支付),同时超出的成品量又是我们销售能力可以达到,不会出现过多库存积压的。
准备的钱暂时没用得上,因为我说动了寿光制药厂新上任的科长先发货,并做出了货到后即刻付款的承诺。事实上,当年我从生产车间调到供销部门后便聊聊学会了承诺。被当时频频使用的承诺,很多都没能兑现。这说作出的承诺中有些是承诺的当时就知道可能无法兑现的,有些是认定可以兑现——因为领导给了我承诺——却最终没能兑现的。好在那时是代表国有企业,承诺没兑现,对方也大都认为是企业行为,对我个人还没太大抱怨,至少有好一部分供应商表示能够理解我的难处。而他们的货款被国有企业拖欠,甚至成了“死账”,自己也比较容易给企业交待。不会被认为有什么猫腻(确实也没有)。
现在不一样了,如果承诺没有兑现,供应商不只会认为是企业没信誉,也会认为经办人个人品有问题。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是我们不愿,也承受不起的。不守信用带来的后果的确是无法承受之重,除非笃定不会再有合作,就像北京做进出口贸易,我们印度产磺胺甲恶唑原料药的供应商。
关于这一点,我和老周是有高度共识的。我自己也有分寸,虽然会尽量设法以最好的条件从供应商那里弄来生产物料,但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做任何承诺的,如果做了承诺,承诺了的事一定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兑现。
我在电话里以及紧接下来的双方合同上都做了承诺。我明白在已经失去互信的恶劣大环境下,我们这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与第一次打交道的供应商能够谈成对方先发货这样的条件的难能可贵,这当然是值得我们高兴的。同时,为了对得起这份信任,为了以后有对我们更大空间的条件,我们得做好兑现承诺的准备。
事实上我们也已经准备好了。
早安,八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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