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水浒施耐庵,武潘无端蒙沉冤。 施家文章施家画,贬褒迄今数百年。 累世因缘今终报,正容重塑展人间。 武氏祠堂断公案,施姓欠账施姓还。 武潘冤案已成篇,欲洗清白也枉然。 古往今来荒诞事,大多不是小说言。
有人说,
武松
爱上
潘金莲
,是对《水浒》原著的极大歪曲,是“今人糟蹋古著”。然而事实上,武松不爱潘金莲,才是对原著最大的曲解,才是对人性最大的误读!
因为即使武松爱上潘金莲,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毕竟他的行动,前有拒嫂示爱,后有报兄诛嫂,所有该做的他都做了,也都做对了。
其一:拒绝一个自己厌恶的女人,只能说明这个女人不对自己胃口。而拒绝一个自己深深喜欢的女人,反而更加证明这个男人把道德和伦理摆在第一位置,不被美色所迷惑。
其二:杀一个自己厌恶反感的有罪女人,有什么稀奇?而杀一个自己爱着的有罪女人,反而更能体现坚持道义的可贵,这才是一种真正的义举。
其三:武松对嫂嫂有感情,在原著是有证据的:
武松从东京出差回来,“且先去县里交纳了回书”,“回到下处房里,换了衣服鞋袜,戴上个新头巾”,“一迳投
紫石街
来”(二十六回)
见上司都不换衣服,回家却要换衣服,还特地戴个新头巾。这是什么心理呢,如果你一时看不出来,可以对比这段文字:
“却说西门庆巴不到这一日,裹了顶新头巾,穿了一套整整齐齐衣服,带了三五两碎银子,迳投这紫石街来。”(二十四回)
两段文字何其相似!都知道西门庆是和潘金莲约会,他穿戴整齐要给女方留个好印象,这不难理解。由此武松的心理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不是说武松一定要做什么,而是可以从侧面说明他也想给嫂嫂留个好印象,即使再急着赶回紫石街,也要换干干净净的衣服鞋袜,还要戴一个新头巾。
其四:不好
女色
的最高境界
都知道水浒好汉是不好女色的,但是好汉们不好女色的情况并不相同。
李逵不好女色,是天生地厌烦美貌大姑娘。
宋江不好女色,是被女人冷淡厌弃没奈何只好打肿脸充胖子。
林冲不好女色,是心里只有一个林娘子。
而武松的情况,又和他们不同。在二十四回的开卷诗中用意很蹊跷,酒色误国邦,美色陷忠良,无非就是因为宠爱某个女人,而罔顾了是非判断和纲常道义,诗中甚至还用了妲己、西施这样的亡国例子。说明作者认为,抵抗女色最艰难的考验,莫过于在对一个女人有了深深的感情之后,还能否坚持心中正确的东西。这才是不好女色的最高境界。
所以,即使武松喜欢潘金莲,也丝毫不影响他的英雄形象。而他究竟是厌恶潘金莲,还是喜欢她?两者的区别应该是:亲手杀嫂对这位天伤星的心灵冲击,究竟是毫发无损,还是伤到彻骨。究竟是哪一种心态折射的悲壮更超越众生,更令人肃然起敬。
编编还有一句话:仰头靠在座椅上假寐,此有都市言情,异世题材类长篇。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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