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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老二认为这样就能强行占有父母的这套房子,还有楼下沿街的杂物间改成的店面,十几年的租金一直老二收,无论父母怎么要他就是不给父母。
江家的老母亲98岁过世,这个时候三兄弟也都是70多岁的人了,哥哥一家人又在外地,兄弟俩对老二这种行为也没有办法。
没想到老天还是公平的,他们住进去不到两年,遇到了父母的老房子拆迁。
邻居挂电话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他家的小弟,小弟挂电话通知大哥,还好当初父母知道老二不是个东西,把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放在了小弟那里。
兄弟俩一起找到了FGJ房屋拆迁办,和拆迁办说明了情况,但是,由于老二住在房子里面,所以兄弟三个人一起办理了所有的拆迁手续,基本上所以需要签字的地方都是三个人一起签的,只有一张是拆迁办的经办人说:“这一份不重要,有一个人签字,后面写个代签就可以了”。
没有想到坏人就是坏人,因为他对父母的房子已经窥视很久了,心里的各种弯弯绕也多,签拆迁合同的时候,他坚持不要拿现房,期房两年后才建设好,可能是老二他觉得大哥年纪大了,拖时间对他自己有利,再拖个几年他自己又有机会独自霸占,结果因为市政府没有钱,开发商房子建好了也拿不到房子,此事一拖就又是六年过去了。
六年后老二歪曲事实,提供了许多证据,证明只有他一个人和父母一起居住,并且把父母双方照顾,养老送终。所以他找到了许多的伪造证据,证明他在一家人这个房屋里头照顾父母。所以此房应该是他一家所得。(见过不要脸的人,可真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他反过来把另外两个兄弟给告上了FT,他如此藐视我们GJ的法律,L师也为了赚钱,也只是到房管局拆迁办取出对老二有利的证据。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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