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了受到大众关注的作品时,创造作品的主角也随之会备受关注,当作品是大部分人认可喜爱的,创作者的生活就会被默认为是可歌可泣的。
可以坚强的承受自己感受到的痛苦,并且在帮助或至少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使自己发出了闪烁的光;当工作得到了认可,再被关注的就该是生活风格了。
喜欢他是因为自己可以接受甚至渴望拥有他或他的生活模样;当了解到他违反了某些人群规定认可的所谓道德的东西时,他就可能要被这些人群排斥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道德就该是人类主流人群内心需要遮羞或需要安心的东西吧。就像:当众裸奔,无视或嘲笑弱者;即使你自己不怕让人看也该想想别人看了是否会尴尬不自然,还有快乐不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等。
为了让人与人之间能尽量多的友善和谐相处,产生出道德法律等东西。
那些同情遭受羞辱者的人却能接受用冷眼恶语甚至恶行去对付不合他们意愿的人。
写着写着就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好像谁都有些理。可以不用说出如此明确的观点,因为有些可能是经不起考验的。所以是否可以是用说故事的方式来表达出自己相对偏向的观点。
他很适合自己的职业,无论是外在形象还是内在素养,所以工作不久就得到了会有无限前景的大众认可。这时却不幸被人爆出了私生活中本不能有第三者知道的东西,之后的大部分矛头都指向了他,他最终也以永远离开该行业为交待。
对此我只气愤和可惜少了一位好的工作者,少了一系列本可能出现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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