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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2019-03-06

作者: 黑白说法 | 来源:发表于2019-03-06 14:52 被阅读0次

    涞源反杀案细节始末,“正当防卫”体现法律公正!

    “我是为了保护我的老婆孩子,当时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是王新元得知自己将不被起诉时所说的话。

    当自己的妻儿受到伤害时勇敢地站出来,竭尽全力保护她们,这是一个男人的天职,王新元切实地做到了!

    2018年7月11日晚11时许,26岁的犯罪嫌疑人王磊携带甩棍、水果刀翻墙闯入王新元家中,随即与王新元一家三口发生冲突。事后,王新元胸部、双臂多处受刺伤、划伤,伤情属于轻伤二级。他的妻子赵印芝头部、手部受伤,女儿王某某腹部受伤,两人均属轻微伤。而王磊头面部、枕部、颈部、双肩及双臂多处受伤,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闯入他人家里欲行凶反被杀,这就是“7·11河北涞源反杀案”。

    为什么王磊会手持凶器翻墙闯入王新元家中?为什么双方一见面就会发生激烈冲突?

    了解了此案的背景,或许就能解释这些问题。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王新元的女儿王某某与王磊此前相识,且曾多次拒绝王磊进一步交往的要求。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王磊曾于2018年4月29日对王新元的女儿王某某进行了猥亵。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2018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先后六次到王新元的家中和他女儿王某某的学校,对他的家人不断骚扰、威胁,包括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为了防范王磊,王新元女儿王某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为了防止王磊的骚扰,王新元的家人曾多次报警,并到县城宾馆、亲戚家躲避。

    [if !supportLists]六、 [endif]公安机关曾多次出警对王磊进行训诫,但均无效。

    [if !supportLists]七、 [endif]为了防止自己妻儿受到伤害,王新元于2018年6月底借来两条狗护院,并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

    那么,王磊到底是怎么被打杀的呢?为什么王新元与妻子赵印芝会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呢?之后又为什么会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呢?

    案发时,王磊先是用水果刀划伤王新元手臂,并用甩棍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再持刀去追打王新元的女儿王某某。在双方的扭打过程中,王某某被王磊用刀划伤,而王磊也被王新元和赵印芝打倒在地。为了防止王磊起身再次伤害女儿,王新元夫妇用菜刀和木棍继续击打王磊,直至其不再动弹。

    案发过程中,王新元的女儿曾两次报警。案发后,王新元一家三口在自家的院中等待警察的到来。

    在王磊倒地后,王新元夫妇对其仍有劈砍行为,这成了他们二人被公安机关逮捕的主要原因,也成为了“正当防卫”与否的争议点。

    行凶人倒地是否就意味着失去了继续行凶的能力?显然不是。

    2019年3月3日上午,“7·11河北涞源反杀案”迎来最新进展,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判定王新元、赵印芝属正当防卫,决定不予起诉。

    此案中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正当防卫”的判定是法律公正的体现,对勇敢保护妻儿的王新元不起诉更是正义的伸张!

    目前王新元一家人已经团聚,女儿王某某也已返校正常读书,我们祝愿他们不再经历坎坷,永远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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