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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子弗兰肯斯坦

网络—电子弗兰肯斯坦

作者: MaryW | 来源:发表于2019-08-26 17:18 被阅读0次

    在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时候,我们知道建立劳工法来保护未成年儿童,但是当到了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时候,我们又有什么来保护他们呢?

    本篇将讨论4—12岁儿童的网络生活。

    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美国儿童(8—12岁)会在六岁的时候就得到自己的第一步手机。绝大多数孩子会在网上访问脸谱网这样的社交网站,或者在油管上观看视频。而很多家长们却对互联网潜在的危险浑然不知,更不要提保护这些“白纸一样”脆弱的孩子们了。

    不可否认,互联网确实带来了一定的好处。身为数字原住民的他们,毫无疑问将成为未来技术的开发者,从小就与网络的接触使得孩子的信息技术技能得到很好的锻炼。还有证据表明,长期使用键盘会使得精细运动技能得到提高,手眼协调能力得到改善,英国行为科学学家Beverly Plester的研究表明,收发短信和读写能力成正相关关系。但这绝不是互联网无罪的辩词。

    下面我将为电子弗兰肯斯坦一一定罪。

    罪行一:网络霸凌。网络欺凌的定义为,反复的尖刻批评和嘲笑,通常来自同一群人。在24个国家开展的一项调查中,12%的父母说自己的孩子受过网络欺凌。从表面上看,孩子在社交圈内结识了越来越多的朋友,但这些朋友只不过是一位位助推社会疯狂的旁观者。历史上有著名的旁观者效应,旁观的人越多,出手干预的人就会越少,孩子拥有的朋友越多,遇到网络欺凌时,真正站出来的人会越少。除此之外根据Robin Dunbar的理论,个人可以处理的社会交往,以及维护的稳定社会关系平均在150个左右,而一般来说,你越年轻拥有的朋友就会越多,18-24岁的人拥有平均649个朋友,显然儿童只会更多,大大超过了他们的能力接受范围。这也难免会出现因为网络恶意攻击而自杀的情况(Sarah Lynn Bulter)。网络环境为行凶者们提供了隐身衣,众多的旁观者们默不作声,无法应对自如地孩子们自然而然成了受害者。“在网络空间,残酷的事情可能会演化为一项竞技体育,发出的帖子会从冷嘲热讽到施虐,嫉妒是这种行为的推手,而目标往往是名人。”

    罪行二:网络空间里的大象。尽管有所谓的过滤机制,但是在知识民主化的年代,算法精心的出的搜索结果显然无法组织空间里的泥石流。儿童在这个年纪过早的接受了他们不应该接受的信息,在12岁以前,他们并没有完整发育的抵制诱惑的能力,所做的只能是在害怕与好奇间点开一个个链接,怀着后悔愧疚或者激动的心情将其关闭。内心固然会出现烦恼,是因为思想观念和客观世界出现了冲突,最后为了寻求内心的和谐,我们决定(无意识的)关注冲突意外的事情。对不利因素的忽视,减少内心的紧张感和挣扎只会让事情愈演愈烈。

    谁应该追责?

    首先是互联网巨头们,他们声称“在有线行页中,验证年龄的好方法,我们还没有找到。”他们应该做的加紧算法的研究是他们更快的用人工智能甄别出孩子的真实年龄,同时人工智能还能有助于孩子隐私的保护。只能说这样的措辞,实在搪塞舆论,他们追求利润的欲望战胜了遵守法律的意愿。

    家长们也可以通过控制软件,内容过滤,安全搜索等技术实现敢于。定期和孩子谈谈网络风险管理,而不是一味封杀或者过分监督,毕竟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他们童年记忆的纽带,而过分监督只会及其他们的抵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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