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录 封口

作者: 敏霞哥 | 来源:发表于2017-10-24 21:49 被阅读0次
    文/敏霞哥

    我生长在一个偏远的村落,这个村子背面靠山,叫徐家村,村里的大半人都姓徐,我叫徐天赐,小名小天,是家里唯一的孙辈男娃。

    常听村里的老人说一些妖魔鬼怪的故事,我虽然喜欢听,却从来不信。

    直到年关的时候我随小叔半夜赶山路的时候,亲身经历过才知道有多么恐怖,故事要从头说起。

    徐天赐,从我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全家对我寄予的厚望,这个名字还是我爹给我起的,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去外面打工,为了给我更好的生活,爹娘在我一岁的时候也去了外地,除了过年,我很少见到他们,以至于后来家里接到有关他们的噩耗,我竟有些不知所措。

    我从小便跟着爷爷和小叔一起生活。

    我们家在村里是有名的猎户,依靠打猎为生,爷爷年轻时是村里出了名的猎手,方圆几里的人都知道徐家村有个徐大庆,特别厉害,因着这门手艺,家里从来不缺饭吃,打来的猎物大多是拿到镇上去卖,也能换一些银两,养家糊口是不成问题的,早知道,那个年代,很多人家吃饭都是成问题的,而我们家,不仅吃得起饭,更吃得起肉。

    爷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也就是我爹,因为早产身体文弱,加上从小便对打猎这行不感兴趣,于是爷爷便把自己的一生所学的打猎技法都教给了小叔。

    小叔也很是争气,上山打猎丝毫不逊年轻时候的爷爷,是以在那个年代,我们家虽不富裕,但也从来没有饿过肚子,餐桌上一年到头没断过肉菜,很是得村里人的羡艳。

    猎户两样必不可少的东西,一是猎枪,二是猎犬。

    我们家也不例外,除了猎枪,还有两条灵敏出色的猎犬,分别是大黑,大黄,小白,它们经验丰富,我们每次打猎的收获有它们一半的功劳。

    常捕获的有野兔野鸡,幸运的话还能捉到野猪,不过这个概率一年能有一次就不错了,野猪在以前还经常出没在山林,近几年因为大肆捕杀很少看到它们的踪迹了。

    小叔的枪法很准,但凡他瞄准的野物,一枪毙命,加上三条猎狗的完美配合,简直是无懈可击,我只要跟在他屁股后面乐呵乐呵的提东西就行了。

    这一天,是我和小叔约定去后山打猎的日子,天还没蒙蒙亮,小叔就招呼着屋里头的我起床准备上山。

    “小叔,怎么今儿去这么早?”我揉着惺忪的的双眼,边打哈欠边说道。

    这晚秋的天气逐渐转凉,我赖在床上,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

    “起来了!小兔崽子,还想不想去镇上买汽枪了。”

    “马上马上。”我应付着,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拾掇好了跟着小叔去了后山。

    “小天,今天我们干笔大的,多弄点,然后给送到镇上去卖,快过年了,咱赚点钱过个好年。”小叔边说边细细擦拭着那把他的宝贝猎枪。

    “好嘞。”我抖起精神应道。

    这把猎枪是爷爷年轻时候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但还是很好用,枪身被岁月打磨的光滑透亮,小叔对它很是珍爱,平日里头都会随身携带着一方干净的布手帕,时不时的擦拭枪身,那温柔的眼光像看待一个恋人一般,每每我站他旁边都会掉一地鸡皮疙瘩。

    但不可否认,那个时候猎枪在我眼中简直跟英雄的宝剑一样厉害,要是我有一把猎枪,肯定也拿它当宝一样。

    我正兀自想着,“发什么呆啊,赶紧起来!”小叔直接把我被子一掀,冻得我一哆嗦。

    “知道啦!”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洗漱。

    大黑小黄看到小叔拿着猎枪,兴奋的在旁边摇着尾巴打转,它们这两个家伙聪明的很,每次小叔擦拭猎枪了就知道又要上山打猎了。

    我啧啧了两声便往灶屋去了,灶上烟雾缭绕,我闻着一阵阵喷香的肉味肚子响的愈加厉害。

    “爷爷,你煮什么好吃的啦?”我扶着爷爷的手臂道。

    “山鸡文火加补药熬了一夜,再给你们下点面条,上山之前吃了身体热乎些。”爷爷对我笑了笑。

    “哇,我口水都出来啦!”我咽了咽口水。

    “来来,端过去,饿死鬼投胎!”爷爷笑骂道。

    “好嘞!”我端着热腾腾的大锅往房里走去,招呼上小叔一起吃,山鸡汤和着热乎乎的面条,浓郁鲜香,我和小叔并不言语,各自埋头大口吃着。

    吃完后我和小叔喝了口热茶操起家伙就准备出门,小叔把门一打开,寒风呼啸而入,我忍不住一个哆嗦,吸了吸鼻子,搓了搓手,哈了一口气,“今天风很大啊。”我感慨一句。

    小叔并未理我,抬手示意我赶紧跟上前去,我们走小路去乔子林,那是一座大山了,很少人涉足,野物很多。

    我们走在山间,风一吹过,不断有树叶飘落下来,匆匆走过,能听到脚掌与地上落叶摩擦发出的沙沙响声。

    一路无话,我们埋头行走。

    小叔多年打猎经验,我很是信赖他。

    到达乔子林的时候已经过了将近两个时辰,我们这才停下脚步休息,我肚子咕噜咕噜响,小叔听到了,从包里掏出干粮来,分了一半给我,我们席地而坐,拿着大饼狼吞虎咽起来,这时天色已经大亮。

    这时候,我突然发现,我们已经走了很远了,林子越来越密,渺无人烟,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桂花香,鸟在林间叽叽喳喳的,草丛里有不知名的小东西窸窸窣窣的窜,我觉得很有趣,拿着棍子就去追,小白追的比我还快,闪电一样窜出去了,小叔喊不住,只能在后边跟着我。

    这时发生了一件让我永生难忘的事,追到一条小溪旁,小东西已经不见踪影,没有了动静,这时,我却看到一只黄色皮毛的动物,对着小溪搔首弄姿,就像人对镜梳妆一样,我一怔,使劲揉了揉眼睛,又走进几步定睛一看,它确实是在照自己,这时候,它仿佛是感应到了我的存在,竟然直立起身体,缓缓朝我看过来,就像人一样,我的心漏了一拍,也看清了,这是一只黄鼠狼!

    我的表情凝固了,它却缓缓开口:“小伙子,你看我像人吗?”我大骇,这不是老一辈说的黄鼠狼讨口封嘛!我大脑一片空白,没想到这样的事情能发生在我的身上,张了张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出来,这时候,小白冲了过去,一阵狂吠,那只黄鼠狼一看不对,转身就钻到附近一个洞中逃走了。

    这时,小叔从后面走来,拍了拍我的头,“不怕,看你下次还乱跑,这老林子是不能乱闯的,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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