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示众》有感
《示众》是鲁迅小说《彷徨》中的一篇,示众,不知为何而示众,就像一场闹剧,而看剧的众人亦是剧中人。
首善之区的西域的一条马路上,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这时候路上本没有什么人。十几岁的胖孩子首先发现情况,像用力掷在墙上而反拨过来的皮球一般,飞到马路对面,观看巡警栓押着一个白背心的男子。刹时间周围便挤满了看客。
众人争先挤在前面,见空隙便插进去。但是却都不清楚犯人犯了什么事,为何而示众。说是示众,却着重描写的是这些观众。一群人的神态、动作都甚是传神,有趣。其中有一位老妈子抱着小孩,小孩吵着要回家,老妈子却说道:“阿,阿,看呀!多么好看哪!”我不禁疑惑:看什么呢?既不知犯了什么事,也没见发生什么稀奇事,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儿看呢?还不过是图个热闹?
说是图热闹,实则是空虚和无聊。围在那儿的看客,什么也清楚也要围着,说是因为有趣吧,但当其他地方传来声响,众人便也动摇了,圆阵立刻散开。众人莫名其妙地聚了又散,看热闹,却也十分认真地在看热闹。像一群盲目没有方向的人。是“示众”的看客,却也是自己人生的看客,所以才会无聊至此吧。
纵观当时的文化背景,这无聊和盲目也不是没原因,力量薄弱的新思想仍不足以撼动沉重历史车轮遗留的问题。人们的思想匮乏,便就变得无聊而盲目了,但又让人无可奈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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