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婚姻法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看法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看法

作者: 58805b52786d | 来源:发表于2018-03-05 21:28 被阅读0次

    我国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是从2011年由原来的2000元上调后开始执行的,已经实行了7年。今天,总理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提高个税起征点!

     这当然是个好消息!

    涉及到自己的钱袋子,当然个个关心!

    收所得税没问题,问题是现在被征税的主要是工薪层,所得税本是最佳劫富济贫工具之一,结果现在变成劫贫济富了,为什么这样说?

    举例:

    从2008年以来,深圳市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2008年的1000元/月,提到2013年的1600元/月、2014年的1808元/月、2015年的2030元/月,再到2017年的2130元/月,所以很多深圳老板的工资就是2130元,工薪税0元,其他都靠报销!

    再举一个例子:

    如果按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假如年薪百万(事实上年薪百万的人都是工薪阶层的精英),平均月薪为83333.33元,个人应缴各项社会保险费5132.20元,那么:

    1. 83333.33元---5132.20元---3500元=74701.13元(此数为应纳税所得额)

    2. 速算扣除数为5505元,税率为35%,应缴税款为20640.40元,

    3. 个人所得税,74701.13+3500-20640=57561.13(实发工资)。

    还是以年薪百万举例:

    如果起征点为7000元的话(当然说6500的也有,说10000的也有,就按7000元计算吧),最高边际税率降至30%,速算扣除数均要做调整。

    但仍以速算扣除数为5505元计算,那么:

    1.  83333.33---5132.20—7000=71201.13(此数为应纳税所得额)

    2. 速算扣除数为5505元,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15855.34元,

    3. 实发工资到手62345.79元。

    这样算一算,还是让人吓一跳,个人所得税的修改也确实顺应民意,有修改的必要。

    年薪百万毕竟是凤毛麟角,对于大多数月薪2-3万(一二线城市居多)的来讲,衣食住行一样不少,但是个人所得税抵扣的项目太少了。

    比如以前说可以抵扣房贷利息,这次报告里没有涉及,特别是医疗与孩子的教育费用甚至租房这些都是刚性支出,如果能够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就真的是能做到让利于民了。

    当然基于国内公民的个人信用系统目前还在建立中,一下子全部完整的建立起来也不且现实,但是不管怎样说,扣除医疗教育住房这些大额的刚性支出费用后,再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也许更公平合理些。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看法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lwrkf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