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相蹉谈论《狼》的主人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人这么说,蒲松龄的《狼》是初中语文的传统教材。作者通过对狼的恶行的描画,揭露了社会上象狼一样狰狞贪暴的坏人的本质,并指出妥协退让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消灭这样的恶人,好人才能活命。
也有人争论:可是不知为什么,遍及全国的教材分析,都毫无例外地把被狼逼得无路可退的屠户当作是小说的主角,咄咄逼人的狼反倒成了配角。由于颠倒了狼与屠户的主次地位,于是对文章的情节分析也就变成了这一程式:不幸遇狼→投骨喂狼→倚薪避狼→奋起劈狼 这种分析方法是违背作品原意的。
题目是文章的窗口。一篇文章的题目,不是直接揭示主题,便是含蓄烘托主题。这篇文章的题目,既不是《屠户》、《斗狼》,也不是《晚归》、《遇狼》,而是明明白白的《狼》,究竟谁是文章的主角,不是已经昭然若揭了吗?同样的道理,《背影》的主角不是朱自清,而是他的父亲;《藤野先生》的主角不是鲁迅,而是他的先生--藤野;《我的叔叔于勒》的主角不是菲利甫夫妇,而是叔叔于勒。
与上面的情节程式相反,狼,才是故事发展的推动者:
跟踪欲吃人→得骨复追人→逼人倚薪立→计败被劈死
狼最终是被劈死了,但这一结果并不能改变狼的主角地位。若“不以成败论英雄”的话,即使狼被劈死的情节,狼也是率先发动攻势(一狼诱敌,一狼包抄)的一方。显而易见,狼始终是局势发展的控制者。正唯如此,作者的笔墨是侧重写狼的。
从结尾的议论上看,作者嘲笑的对象也是狼:“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这一画龙点睛之笔,有力地照应《狼》这一题目,由衷地表达了作者对狼一样的恶人的轻蔑之情。
也许有人会说:文学即人学。所以主角应当是人,而不是狼。
不错,文学即人学。但这里的“人学”决非是外在形式上的张三李四,而是说一切文学作品的题材都是反映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的。不可片面地机械地理解“人学”的含义。《狼》里的狼,已经是人格化了的狼,而不是纯自然状态的生物品种。作者对“狼”的形象的塑造,恰恰又给“文学即人学”的理论提供了一个生动的例证和注脚。
我认为,上达观点新颖别致,且论证严密,可成一家之言。若把狼作为主人公,读来颇似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也有西顿小说的悲剧色彩。但是反观蒲松龄时代,他主要通过谈狐说鬼,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及官场腐败的。塑造“狼”的形象,明显是恶的化身,哪里能看出作者的同情之感呢?若把它作为主人公看待,一定会寄予作者的某种讴歌、悲悯或同情之心的。故而仍不能把“狼”作为蒲松龄笔下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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