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我和霞参加“婚前辅导班”。辅导班是在一座修女院举办,因为我们经常参与青年团体活动,故和里面的修女姐姐大多认识。
修女会的会长见到我们开心的同时又表现出她的不舍,和我开玩笑说:“我现在还有机会,过几天就没有机会了!”
“什么机会?”对于会长的所说的“机会”我充满疑惑。
“有机会让你去当神父啊!”另一位修女姐姐在一旁帮腔说道。
这才让我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会长在如此调侃。

在小时候参与辅祭(协助神父举行弥撒礼仪),后来开始读经(弥撒礼仪中诵念圣经中的内容),大学开始参与青年团体活动。许多大人是看着我在教堂长大,以为我会走上“神职圣召”的道路。但我心里明白,我会选择“婚姻生活”,走向“婚姻圣召”的道路。
我和霞真正在一起已经4年多了,在我们结婚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分开居住,但却是一起生活。我接她下班,然后在她家和几个合租的小伙伴一起共进晚餐,通常会再待一会,大约晚上10点回到我的住处,因为天主教是不支持婚前同居。
中国婚前同居的比例在1970至2000年间增加了17倍,这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但是,从世界范围来说,中国婚前同居比例的暴涨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从1960年到2006年这段时间,在美国不结婚的同居男女已经增加了12倍。现今初次结婚的情侣,一半以上都已经同居。我有一个“不婚主义”的朋友,他认为同居是婚姻与独居之外的另一种选择。也有朋友认为,同居是婚前的实验期。对方有没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能深入了解对方的习性,更好地考察他的责任感和能力,利于准确判断对方是否可以托付终身,通过婚前同居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发现。如果彼此可以接受对方的缺点,那么就可以选择结婚,如果在这期间发现合不来,无法长相厮守至少我们还没有结婚,如果在婚后发现,那就太迟了。我认为许多情侣选择婚前同居,并不是想选择容易的路走,而是想选择安全的路走。
当然,选择婚前同居还可能有别的理由——符合经济效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在疯长。所以生活开支也比较大,尤其一些女生如果在外地工作,租房、购物、吃饭、化妆品都是一笔大开销,如果一个人生活的话,生活成本比较高。但是如果和男朋友同居以后将大大的减少生活开支,至少可以减少一半的生活开支,比较实际、省钱。对于那些已经有婚前性行为的情侣来说,住在一起代表着爱情关系已经更进一步的事实。
有些人认为婚姻生活会侵犯他们的个人自由,一想到要和单身生活告别,不再有约会的激情,甚至不再有个人的隐私,就觉得十分可怕,但婚姻生活让我们发现自由的新意义。真正的自由不只是做我们想做的事情,真正的自由更是一种执行我们心灵最深处渴望的能力,告别单身的“损失”,远比不上把生命之门对另一个人自己所爱的人敞开而来的有收获。
我相信,蒙受祝福的婚姻不仅精彩,而且充实。但是神圣的婚姻生活不是没有危机。《婚后前五年》中告诉我们“人生的旅途没有所谓“安全”无险阻的路,耶稣从未应许人生无虞,但祂应许喜乐的生命。过神圣婚姻生活的人,都可能享有喜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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