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是指在高考录取过程中享有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等,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
从2015年到2018年,国家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比如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5个加分项目。但是依然保留了4项加分政策,分别是:
1.烈士子女
2.老少边穷和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或者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各省市在高考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条件等要求也有区别,今天有才择校通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各省市高考加分政策,供各位家长和考生参考:
北京加分政策:
1. 增加20分的有:烈士子女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 增加10分的有: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2)台湾考生;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3. 增加5分的有: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 优先录取的有:图上所说的4、5、6、7、8那些考生。
另外,北京教育考试院会在6月上旬的时候公布全市照顾对象的名单。
天津市加分政策
1.增加20分投档有: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
2.增加10分投档的有: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增加5分投档的有:少数民族考生
凡符合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验相应的证件、证书,由区招办负责将相关证明材料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4.优先录取的有:
东北地区—黑龙江
1.增加20分的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
2.增加5分的有: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3)台湾省籍考生。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有:
华东地区—山东省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 烈士子女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投档高校。
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增加10分投档。
3.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投档高校。
以上这些加分投档都得经过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 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有:
华东地区—江苏
备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增加10分投档的有:
1)烈士子女;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加5分投档的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加3分的有: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
4.优先录取的有:
华东地区—浙江
备注: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1. 增加20分投档有: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 加5分投档的有: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增加3分投档的有: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在高考总分上加3分。
优先录取的有:
华东地区—江西
备注:符合多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 可加20分的: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 可加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 可加5分:1)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符合以上情形的考生,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4. 优先录取的有:
5. 其他政策
华东地区-福建
照顾对象: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2.少数民族考生
3.台湾省籍考生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5.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烈士子女)
6.公安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7.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考生
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9.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考生
10.退出部队现役考生
11.残疾人民警察考生
12.5A级青年志愿者考生
华中地区- 河南
1. 可加20分的有: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 可加10分的有: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3. 可加5分的有:少数民族考生
以上情况,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的一项计算。
4.优先录取:
西北地区-宁夏
1. 增加10分投档的有: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2.增加20分的有: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宁夏军区政治工作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 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 分、20 分、30 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其他照顾政策
西北-新疆
1. 增加20分档: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
3)报考民语言类招生计划的汉族或其他民族(已享受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或单列类招生计划照顾加分政策的11个民族除外)考生
2. 增加10分投档: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中,对下面第4条所列11个民族之外的其他各族考生。
3. 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和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父母双方为上述民族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父母一方为汉族等其他民族、另一方为上述11个民族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回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4. 其他照顾政策
西南地区-西藏
1. 加10分投档: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5)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
2. 其他照顾政策
以上就是有才择校君整理的全国各地高考加分政策,没有说到的地区,请家长们到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查看。有才择校君将会为大家持续输送最新的高考政策、全国高校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热门专业前景,志愿填报时间、流程指南等内容,请持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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