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去跑步呢,可能是因为跑道就在那里吧。
没有雨的晚上,路灯开始泛起晕黄时,我便挽起长发、换鞋、戴上耳机,步入夜色。
在光线暗淡的时刻跑步,此刻心情是明朗还是惆怅,擦肩而过的人都无法捕捉到。他们也收起了白日乐于揣测别人的癖好,无暇再扮演小说家。
三月初武汉的夜晚还是冬天,操场上极冷,寒气像是能渗入人的细胞,哆嗦一下,让人热切地想要跑步。
操场东边的跑道,校外的一条小吃街与它一墙之隔。每每跑到这里,夜色里清冷的空气消失了,油腻的烟尘稳稳当当地落在发丝间、钻进鼻腔里,避之不及。
可那墙外热闹的笑语,躁动的气息,再夹杂一点烟火味儿,总在浑然不觉中让我放慢步调。
骑着小型单车的小孩从我身旁呼啸而过,留给我的是飞速旋转的车轮,还有清脆的笑声。
小的时候,是在离家不远的一处空地上练习骑单车。有小伙伴在车座后用手掌稳住重心,得知她将松手时,我用力踩一脚踏板幻想放飞自我,下一秒就是哐当声,我拽着自行车跌入泥土的怀抱。
小伙伴们咯咯地笑着,我也咧开嘴笑了,他们扶起车,我拍掉衣服上沾的灰,可真是快活。
我跑过一对情侣。男生在最靠外的跑道,女生短发高个,在他旁边的跑道,落后于男生半臂左右的位置,无人讲话。
后来他们多次从我身边跑过,他们的速度没变,是我慢了;他们双方的位置没变动,女生轻轻伸手就能触到男生的距离。
张爱玲写过:我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那种在寒冷的日子里,牵起一双温暖的手,踏实地向前走的感觉。
若两人牵手跑步,在我眼中未免有点可笑。他们没有牵手,但每一次迈步的频率都高度一致,这种默契比安全感更可靠。
跑过一对老夫妇。老头抱着小孩,老妇人嘴里念叨着“等会等会”,翻弄衣服口袋的手终于摸到纸巾,放在小孩嘴角,舒了口气,“吐出来吧”。
我低头看了眼脚下的跑道,只知道它在多年的风雨里早已面目全非,这里凸出一角,那边泛起一块皮,却未曾看见它的干净清爽,一如多年前。
老头放下小孩,老妇人拉着小孩的手,看向从旁经过的我,轻生的哄着小孩:我们像姐姐一样开始跑步好不好呀?
跑过橘黄色的路灯。黑暗明明占领了整个夜色,可它还是固执的、在我望向它时,将泛黄的光亮落在我的身上。
跑进雨中,跑过日落,跑进夜里,又跑出黎明,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孤独,此刻显然不是,酸涩的小腿与热腾腾的汗滴让我恍若重生。
“跑步”只是一个普通的动词,现在总是被贴上太多鲜丽的标签,简简单单的跑个步而已,哪有那么多自律与高尚。
我喜欢把它理解为一个熵减的过程,我花费时间、消耗体力、冒出很多胡思乱想来完成这件事。
我不喜欢将跑步视为熵增的工具,不去想怎样它才能带来效用,在浓郁的夜色里看一眼世间百态很纯粹的一面,足够了。
于我而言,跑步是无用的。
那我为什么还要继续跑呢,热爱生活。这就像一个杀人犯坚持说自己没有杀人一样,让人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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