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古就弘扬行善积德的精神,更是信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实际上就是以“善”和“孝”为主旨。
善良,是人类的天性,就如同任何一个人在看到一个小孩即将要从台阶上跌落,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扶住这个小孩,这是一种自然反应,更是我们内心善良的一种本能反应。
行善配图但是,随着人的成长,社会的尔虞我诈和人心叵测,让我们逐渐变得谨慎和麻木,于是,有意识有针对性地行善便成为了我们维护善良的一种必要手段,但无论是天性使然的行善,还是刻意为之的行善,无疑都是价值正确的一种体现。
比如被誉为首善的陈光标,虽然他总是高调行善,但这种行为仍然可以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和理解,当然,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做好事不留名显然更受人认可,但当我们身处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时代,高调行善依旧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正面表率。
不过,有句俗话说:行善不当反遭殃。意思就是劝导我们,行善必须有底线和原则,而不是爱心泛滥式的随处行善,比如有三种善,就大可不必去行。
行善配图哪三种善呢?第一种,就是被绑架的行善。这种情况呢,有人可能会觉得只有名气大的人,才有可能被绑架行善,比如说前不久的郑州水灾,很多明星和公众人物,就被迫进行了绑架式的行善,你捐了还不行,还得捐到一个让大众满意的数字。
有很多公众人物媒体账号的评论区,在那段时间基本上都被这种道德绑架式的留言霸占,有的名人已经捐了几十万,但还是有人觉得不够,你这么大一个明星捐几十万怎么够呢?没办法,只好继续接着捐,否则就有可能被舆论的指责弄到身败名裂。
平时咱们经常说,行善无大小,捐多捐少都是同样的爱心,但往往现实情况却是:捐助行善的行为被某些人的仇富心理进行了道德绑架。
行善配图实际上,这样的情况,不仅仅发生在名人身上,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也经常上演。
比如有一次我参加某个公益组织的活动,主办方号召大家为一所贫困小学进行捐款,带头捐款的人里面有几位企业家,一出手就是上万元,但是参加活动的人里面,本身就有一些困难人士。
结果那些只捐了几十块的人,就受到了众人的指责和鄙视,好好的一场慈善行为,变成了借慈善之名炫富的名利场,而那些尽己所能捐献爱人的困难人士,反而遭受了道义层面的谴责。
行善配图所以从此以后,我拒绝参加这种堂而皇之大张旗鼓的慈善活动,咱们有多大的能力,就行多大的善,任何人也无权要挟或者指责,如果面对这种被绑架的行善要求,我们完全可以明明白白地拒绝、而不是被裹挟其中勉为其难。
那么第二种不必理会的行善,就是对恶人的行善。人有时候的确会爱心泛滥,所以会忽略行善对象的本质。
在国外的贫民区,经常会有慈善机构举行不定期的捐助活动,但是有媒体跟踪调查,当慈善机构离开以后,捐助的物资常常被贫民区的几个坏人强行霸占,导致真正有需要的人反而得不到资助。
行善配图后来,慈善机构设置了黑名单机制,拒绝对黑名单的人进行资助,并且配合执法部门对捐助进行落实,这才保障了弱者接受捐助的权利,所以对恶人的行善,实际上就是助长了罪恶的发生。
行善积德的人,经常会引用佛教地藏王菩萨的一句话: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的本意翻译过来就是“舍己为人”。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一直坚信,只有确保了自己生存的底线,才有可能去做更多的善事,行善莫乱行,像以上这三种善,是“恶善”,大可不必去行。
如果行善的代价,远远超过了我们可以承受的能力,那就应该让给有能力的人去行善,而不是置自身于不顾盲目行善。舍己为人,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环境中,才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光辉行为,而作为普通人,善待自己,才是行善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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